从今年7月1日起,四川省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1年后,没有取得《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的人员绝对不能上岗;高危行业的单位必须按从业人员的1%配备安全管理专业人员。
为了尽可能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四川省人事厅、省安监局昨日联合出台了《四川省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上岗资格制度暂行办法》。
10万安管人员持证者不足1000
“全省应有10万人以上的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分布在167.8万个生产经营单位中,但到去年年底,全省通过国家认定和考试并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人员却不足1000人。”省人事厅副厅长魏阿庆说,多数民营企业存在严重的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没按要求配够有资格、有安全生产能力的专业人员,有的企业甚至没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
省安监局局长林书城透露,去年全省各类安全伤亡事故达42738起,死亡人数达6267人,去年全省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位居全国第五位。大部分安全事故都是因企业安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不高,意识不强造成的,这在民营企业中表现得最明显。
以下人员可参加资格考试
据介绍,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上岗资格考试原则上将每年举行一次,实行全省统考。凡在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取得工程、工程经济类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4年及以上;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6年及以上;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2年及以上;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3年及以上;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工程师(含经济师)以上职称,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1年及以上。据悉,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还必须到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进行登记,有效期为3年。
高危企业按从业人员1%配安管
为了杜绝因安全管理人员不足造成管理空白,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生产经营单位、道路和水上客货运输经营单位,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运营单位等高危单位必须按单位从业人员的1%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不足3人的要配齐3人;危险性不大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按千分之三的标准配备,不足2人的要配齐2人。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
因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履职不到位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依法承担责任,触犯刑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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