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工伤职工享受应有的工伤医疗待遇,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从4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将调高,从原来缴费工资总额的0.33%上调到0.75%,而职工本人仍无需缴费。
据悉,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劳动部门将行业分为三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如银行业、餐饮业、软件业、广播、电视、教育、城市公共交通业等,缴费比例由原来的0.2%调整为0.5%;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如建筑安装业、运输业、体育、房地产业等,由原来的0.5%调整为0.8%;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如石油加工、采矿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由原来的0.7%调整为1.2%。
据介绍,目前南京市的缴费率平均为缴费工资总额的0.33%,上调后将达到0.75%。此次上调幅度较大,但还处于起步阶段,今后的目标是上调到工资总额的1%。
另外,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费率可上浮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如二类风险企业浮动基准费率的150%缴费比例则由原来的0.8%上调到1.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的;事故发生率高且工伤保险费用使用比例超过150%的。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费率可上浮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如二类风险企业浮动120%缴费比例则由原来的8%上调到9.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且超过南京市政府下达的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的;工伤保险费使用比例达100%-150%含10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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