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25日,地处重庆开县高桥镇的中石油罗家2号井发生井漏,当地居民一万多人紧急转移,无人中毒;7天后,压井成功,险情消除。回忆两年前在同一地点发生的“12·23”悲剧,可以想象,这次井漏虽没伤及性命,但对被迫疏散的农民来说,其心理伤害和因此而产生的恐惧感绝不压于上次,这是勿容置疑的。此事已经一而再,不能再而三了。因此,人们当深刻反思:怎样在构建和谐社会,在通往工业化的道路上——
让农民远离非农伤害
2003年12月23日,中石油川东北天然气矿罗家16号井发生井喷,致243人硫化氢中毒死亡,大面积污染,6.5万余人逃离家园。
这次灾难性的工业事故,被称为是人类天然气开采历史上最大的悲剧之一,其特点是,受到伤害的不是以此为业的石油职工,而是周边与之无关且不知险情的农民。在243位死难者中,有241人是当地农民。这些无辜农民生前没有受过任何毒气污染防护教育,遭到毒气侵袭后没有人及时帮助他们采取自我保护措施。直到组织撤退时,当地还有部分居民因不知事态的严重性而不愿离开家园。
这里,本来是他们祖祖辈辈居住了若干年的家园,就因为在他们赖以生存的责任田下面,有着丰富的天然气资源,就因为这是可以换钱的好东西,而以土为生又占地利之便的农民却无法把它变成钱,还一门心思地想着责任田。万没料到,丢了责任田不说,还要遭受万一发生井漏井喷所产生的毒气伤害。这是工业化把身在其外的农民拉去垫背的铁证,也是工业事故酿成社会灾难的典型,更是中国农民所受非农伤害的特例。无论怎么说这件事,它都是对农民的不公,如果能对事故作一个全面的了解,尤其对为什么“井喷”发生后18个小时才点火烧掉硫化氢的真相有所了解,就更对农民为什么是工业化的垫背物而不是工业化的受益者加深认识。
石油公司驻进村,务农农民失安宁
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是“12·23”事故损失惨重的重要原因。在243名死者中,只有两名是钻井队的人,其余全是当地农民。如此悬殊,幸存的农民不免生出不满情绪:钻井队占了他们的地,还不跟他们来往,也不告诉他们有危险,让他们死了这么多人,这到底是为什么?
周克安是重庆开县高桥镇晓阳村的党支部书记,得知发生井喷后,他挨家挨户地叫门,透过窗户看到屋里有人起床,才放心地去叫下一家。就这样,也无法避免中毒和和死亡的发生。当这个爵位最低又最尽职责的芝麻村官得知妻子和孙女都死了后,对自己的责备却多于对钻井队的责备。他说他自己没有用,当了20多年村支部书记,钻井队开进村里,在征用的10多亩地上施工,至今5年多了,就是没有看到,也没去想过这事对村里人来说到底有什么好处,也不知道天然气井设在村里有些什么危险。他还说,自打县政府出面征地后,钻井队就没有人来跟村里打交道,也没有进行过任何安全防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新建一个设施,周围的居民有权知道有无危险,是否会造成污染,尤其征用农民祖祖辈辈生息所赖,而今又是人家的责任田的时候,更应对这些失去土地的农民负责;农民得不到经济实惠也就罢了,但生命安全总该有保障吧;再说了,政府绝不可能为了一个企业的局部利益而置涉及面很宽的农民的利益于不顾。但罗家16号井附近的居民却被剥夺了知情权。他们丝毫不知道这口井喷出来的气体含有高浓度的硫化氢,也不知道这种气体具有强烈的毒性,更不知道他们会因此而遭受灭顶之灾,钻井队也从来没有告诉过他们如何防范有毒气体。所以在事故发生时,还有不少人好奇地去看“热闹”,一些村民还好几次地前往观看,根本不知道躲避和逃生,而且多数人还不想离家逃生。据报道,在当地的被访农民中,只有一个居住在离井口10多公里远的人,说他知道天然气有毒,因为他曾听说有人被天然气熏死的事。而其他人都说不知。对此,周克安不无遗憾地抱怨道,“如果村里人知道一点知识,也就不会死这么多!”
周克安的抱怨是有道理的,但道理归道理,谁不懂这道理,难道钻井队的人不懂这个道理吗?他们懂,他们比谁都懂。可是懂有什么用,何况现在说这些,都是马后炮。你是农民,你又不是钻井队的人,你与天然气开采没关系,怎么会对你讲安全知识,怎么会告诉你这里的天然气硫化氢含量高,而硫化氢是有毒的。如果把这些都告诉了你,那10几亩地会轻易的征到手吗?即使征到手了,开钻前农民会不要求搬迁吗?农民会不给你提出合理要求吗?等等。别说不是石油公司的人才不对你告知危险,你就是被招聘为临时工,只要你是农民,你的背景是农村,就很难保证对危险的知情权。因为,帮助农民了解这方面情况的安全教育往往都被省略。
擅自拆防喷装置,理由是降低成本
事故发生后,负责调查原因的专家组5天之内就得出结论:重庆开县“12·23”井喷事故是一起特大责任事故。产生井喷的主要原因是有关人员对这口气井的特高出气量预测不足,在起钻过程中违章操作,不按规定灌注钻井液,未能及时发现溢流征兆。专家指出,有关人员违章拆卸钻杆上的回压阀(防井喷的装置),是导致井喷事故的直接原因。
拆卸回压阀、减少灌注次数,这被认为是造成井喷发生并酿成灾难的直接原因,而拆回压阀的原因又是什么呢?难道仅仅是工作人员失职吗?据业内人士说,是为了降低成本。几名责任人都向办案民警承认了这一事实。罗家16号井是川东钻探公司钻井二公司12队承包的,为了盈利,当然要想尽办法节约开支。这在行业内已经是人人皆知的秘密。可是,拆下容易,安上难。2003年12月23日晚21时50分,当井深4049.68米,起钻至195.31米时, 16号井突然发生溢流,值班人员抢接回压阀和顶驱都没成功,关防喷器又没控制住,终于造成井喷失控。
有人指出,中国的井控技术是世界一流,四川石油管理局又是中国井控技术的领先者。这一说法得到事故调查专家组的认可。可是,就是这样一支拥有先进的设备,掌握一流技术的队伍,却使那些把赖以生存的土地都让给他们的农民蒙受灭门之灾。
据报道,参加搜救的重庆武警总队是2003年12月25日凌晨1点赶赴开县灾区的。该总队三支队一排排长邢方果说:“我们进去的第一家,10个人,4个娃娃,两个中年人,4个老人,全部死了。那种姿势千奇百怪,有的在剁菜,有的在刮猪毛,有的在洗脚,有的在做饭。我们边抬着他们的遗体边流泪。”
搜救队在12月25日发现的遇难者中,许多父母保持着同样的姿态——将年幼的孩子抱在怀中或依在肩上,就是仰面倒地的,手里依然紧紧抱住孩子。挣扎中,有人痛苦得踢掉一只鞋,但手里孩子却一直也没有脱离怀抱……
据晓阳村的党支部书记周克安说,在他挨家挨户叫人时,有一户人家有个男孩听到他敲窗户时坐了起来,他以为这家人都醒了,就去叫下一户人家。结果在12月25日上山搜寻时,才发现这个四口之家已经全部死在床上。
当地政府遭忽视,最佳时机被错失
钻井队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里,没有将险情告诉仅距不到1公里远的高桥镇镇政府,更没有告诉离井口最近的晓阳村,延误了农民疏散,致使事故扩大。这里面到底存在那些问题,有没有深层次的或曰带观念性的城乡有别的习惯认识作祟,人们不得而知;但高桥镇、晓阳村不在钻井队的眼里,这是事实,而且这也是起决定作用的祸因之一。如果井喷后,钻井队能够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通报,使灾区农民群众尽早撤离,就可以最大限度减少伤亡人数。井喷发生是12月23日21时55分,县政府得知消息是23时25分,中间相隔1个半小时。据许多媒体报道,在事故发生后,钻井队首先通知的是不会受到毒害的上级单位,然后才向同样不会受到毒害的重庆市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而首当其冲,距离灾难现场最近的高桥镇镇政府却没有接到钻井队的报告。高桥镇镇政府是在重庆市政府接到险情报告之后,由市政府将这一消息传至开县县政府,再由开县县政府通知下来,才知道出事了。此时,比正常大气压力高出400倍的天然气已持续喷射了一个半小时,而高含硫化氢的天然气已成为井口四周空气的主要成分。据四川石油管理局局长陈应权说,罗家16号井的硫化氢含量是151克/立方米,人吸入(760-1000)毫克/立方米的硫化氢,数秒钟后就会出现急性中毒,呼吸加快直至呼吸麻痹而死亡。因为硫化氢是一种强烈的神经毒物,它首先对黏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能刺伤眼球直至失明,浓度高时可直接抑制呼吸中枢,迅速引起窒息而死亡。
在压力如此之大,有毒气体浓度如此之高,且持续喷射的情况下,2个小时后,才开始了由政府组织的营救。此前,许多农民已开始逃生。
据晓阳村一位侥幸逃生的农民讲,他们村大约有300多人,死了49人,是伤亡最惨重的一个村。事发当晚,他在接到一个要他立即撤离的电话后,还通知了9组和12组的农民,在叫了160多人疏散后,才带着自己的孙子撤离。这位农民叫杨文生,年近花甲,他叹息道:“他们死得不明不白的哟……”
周永祥的家在高桥镇街上,当晚他正在看电视,10点20左右,忽然闻到一股刺鼻的煤气味。他顿生不祥之感,便到街上察看,眼前的景象证实了他的判断,并使他大吃一惊。他看到街上有几个小孩路都走不稳了。后来才知道,这时天然气已喷了近半个小时。然而,就半个小时,路上的行人就不行了。他描述道:“歪歪倒倒的,像喝醉了酒一样!”
5个小时后,也就是12月24日凌晨2点10分,由县里的领导率领的包括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医务人员、抢险队员在内的50余人组成的先遣队赶赴了现场。
12月24日才开始逃生的农民,遇到的情形是不堪设想的:他们面对的是亲人或邻里的尸体,这些尸体必然给他们带来恐惧、疑惑和心痛;还有浓度继续增高的毒气无所不在地侵袭,不仅加重他们在逃生路上由于身体中毒会出现的生理反映的痛苦,同时还面临死亡的威胁。就算成功到达救助点,也大多和家人失散,或者分别在两地获救而互不知情,或者就是生死永隔。这种心理上的伤害不亚于中毒所产生的生理痛苦。
据那几天的媒体报道,第一次撤离时,整个公路上全都是人,逃生的人们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一路上就听到小孩子的哭声,大人无奈的叹息声,许多人压根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熟人相遇,都互相打听:“看到我们家的人了吗?”
花甲老人丁维珍说,“只要早一点,我的老伴、我的儿子、还有儿媳和孙子就不会死。”她说,我们家有电话,为什么就没人来通知我们?丁维珍的家距井口也就3分钟路程,可直到12月24日早上6点多,仍不知道发生井喷的事情。
习惯早起的丁维珍老两口,发现圈里的7头猪全死了,老二的房门怎么也叫不开。丁维珍吓得魂都没了。还是老伴先镇定下来,抱起8岁的孙子,说肯定出事了,会死人的,带着孩子先走。这时,跟在后面的丁维珍昏倒过好几次,在路上已看到3具尸体。不知走了多久,看到老伴倒在前面路上,鼻子出血,孙子在几米远处无力地往前爬行。丁维珍哭着拿出手帕给老伴擦脸时,听到老伴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他不行了,让她带着孩子快走。她在路边找了点草给老伴垫在后背上,把已经奄奄一息的孙子抱到老伴身旁,哭了一会儿后,跌跌撞撞地又回到家去找人帮忙。回到家时已是中午12点,附近4家人,都只剩死人在床上,一共有10几个人。她的儿子媳妇也已经死在屋里。这时根本就不可能有什么人来帮忙。
原路返回的丁维珍,抱着越来越虚弱的老伴呆坐着,直到他没了呼吸,接着孙子也没了动静。就这样,丁维珍一直呆坐着,那天晚上她就睡在了山里,直到12月25日早上,她找到公路边时,一辆急救车才把她救了出来……
拖延点火谁之过,造成弥天大灾祸
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未能及时采取放喷管点火,烧掉硫化氢,造成大量含硫化氢的天然气喷出扩散,致使现场有毒气体浓度太高,无法组织力量进入现场施救,从而导致事故的扩大和恶化。
2003年12月24日16时,中石油方面成功对井口原有两条硫化氢放喷管线实施点火,烧掉地下喷出的硫化氢气体。此时,剧毒的硫化氢已经在40兆帕的压力下喷了整整18个小时,而遇难者中绝大多数都是在这个时间之内死的。想象得出,如果在点火前的18小时内的任何一个时刻,尤其是井喷失控不久,只要有一点火星,就能挽救200多条性命。据不少媒体引用当时在现场专家的说法,点火后,罗家附近的硫化氢气体含量开始下降。
可是,问题在于,既然点燃硫化氢就能使之无毒,为什么不在井喷后立即点燃?据说这是一个必须由上级来决定的问题,因为要不要点燃井口或者在放喷管点燃,不是基层工人能决定的,而是要由上级领导层来决定。而上级决定,又使问题复杂化。据专家说,如果井口立即点燃,必然导致整个钻井设备被烧毁,以后封井就非常困难;如果从两个分别距井口50米远的放喷管点燃,中石油方面也可能担心放喷的火星会点燃井口喷出的天然气,结果还是一样,井口被破坏。出事的16号井使用的是电动钻井设备,属于比较先进的设备,价格昂贵。据四川石油管理局的人士说,整个设备总价要值好几千万元。
而中国石油大学一位资深专家说,在发达国家,首先考虑的肯定是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即使是上亿元的设备,也无法与人的生命作比较。因此,这就向国人提出了一个问题,到底是农民的性命重要,还是石油公司的钻井设备重要?中国虽然是发展中国家,人多,底子薄,经济实力不雄厚,在这点上不能与发达国家相比;但是,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这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都比不过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从保护人的生命的角度讲,我们应该比发达国家更容易做到。除非老百姓表态说,只要能使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只要能保住石油公司花国家那么多钱打出的这口井,我们愿意承受这个伤害。战争年代我们老百姓不也这样过来了吗?那怕现在真有这样的老百姓,我们能倡导这样做吗,我们就是保住了设备,保住了矿井,可是我们却失去了最本质的目的,尽管我们可能有钱,也可能花很多钱去为这些用生命和健康为我们换来设备的农民树碑立传,但是,我们就能心安吗?就像我们现在站在烈士墓前鞠躬,除了怀念其音容,崇拜其英名而外,我们真的就那么心安吗?
井口选址显失当,安全考虑太欠妥
罗家16号井地处高桥镇的一个山坳之中。在周围1平方公里的山坡上,居住着高桥镇晓阳村和高旺村的2400多人,村民集中区距离气井不过几百米远,最近的住户距离井口还不到50米。如果这口井建在远离村庄的地方,损失会小得多。正是由于起初对气井选址问题考虑不够,致使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财产损失。
井口距离村庄如此之近,井口在选址时为什么不考虑将农民搬迁到安全距离之外?对于这个问题,有媒体向中石油提出,可得到的回答令人难受。中石油四川管理局一位负责人说,搬迁农民不经济。人们不禁要问,这样的回答有社会责任感吗?征用了农民十几亩耕地,这是农民的命根子,别以为地理位置偏一点,土地就不值钱,就可以随意圈占,用于非农生产。在中国,土地是寸土寸金,如果是耕地,那就是无价之宝。因为中国的耕地面积仅占世界耕地面积的7%,人均耕地还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1/10。占了农民的地,还不愿意出资帮助农民搞搬迁。农民拿出的是无价之宝,换一个搬迁都不成,还说不经济,这是什么经济?这样的经济人道吗?
本来,农民在这种初级形态的工业化中就不是平等的受益者,参与工业建设,受伤致残患病,甚至搭上性命;在家务农,还遭受类似“12·23”这样的工业事故的侵害,这是说不过去的。何况,这是一口开钻于2003年5月23日的天然气井,是在已经加入WTO的背景下开工建设的,说这种话,而且还出自一个企业负责任人之口,不仅不应该,简直是不可思议。
不要以为农民文化低就可以随意愚弄,也不要以为你开采的是不可再生资源,窃喜的西方商界就睁只眼闭只眼,不计较你的人权问题,你就大钻空子。要知道,你钻的不仅是农民的空子,你钻的也是国家的空子,子孙后代的空子。西方世界之所以睁只眼闭只眼,就在于你是在让你自己的国家无力可持续发展,断你自己子孙后代的生路,与他何干。你在农民承包的责任田上搞开发、掘矿藏,一定要考虑农民的利益,不能让农民坐在风水宝地上讨饭吃,不能因为你看上了这里的好山好水,就把山水破坏,甚至让农民受害。且不说你应该与农民共同开发利用这里的好山好水,你用资金、设备与技术,农民用土地和劳力共同开发,这本是天作之合,可共享土地和矿藏所带来的效益,但却没人愿意去尝试。这也罢了,你至少应该在矿井、厂房的选址上,农舍的搬迁上,农民的未来出路上有综合全面的考虑,结合小城镇建设,城市化发展总的趋势来进行。
但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你不仅压根就没想着要拿钱来帮农民搬家,你跟所在地农民连来往都很少,出了事离你最近的农民都不知道。如此片面的发展你的经济,前途难料。
编后 在以速度和效率为衡量标准的单纯经济学观影响下,只顾局部利益、短期行为,鼓励低投入、不耻使用廉价劳力的现象已成常态,于是攫取性的生产方式难以淘汰,破坏性的资源开采仍将存在,这是效率博弈公平和“GDP决定安全”的根由所在。在这种背景下,务工农民的职业安全问题尚未解决,又冒出务农农民的非职业安全问题。而这两大问题都可以归结到以城市化和工业化来做装饰的粗放的发展思路上。我们刊发这篇文章,意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引起人们对务农农民非职业安全问题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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