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23日,重庆东北角的开县一片祥和,人们沉浸在辞旧迎新的憧憬中。但是,中石油川东北气矿16H井的突然井喷撕碎了这个岁末的宁静。一位劫后余生的乡干部面对空荡荡的村庄,泣不成声:“我一辈子都没有流过这么多泪!”
这是我国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事故中最为惨痛的记录:截至发稿时已有243人罹难,4000多人受伤,6万多人被疏散转移,9.3万人受灾。2004年1月2日,国务院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12·23”井喷特大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生死时速:6万多人连夜大转移
2003年12月23日晚9点多,高桥镇晓阳村的村民廖用正在洗脚,准备睡觉。突然,外面传来一声恐怖的巨响,大地似乎震动起来。廖用冲出屋子后发现,几百米外的矿井出事了:井架方向传来恐怖的呼啸声。突然,他闻到空气中传来了浓烈的臭鸡蛋味道。顿时,他感到四肢发软,脑袋发晕。他还不知道这是从井下喷出的剧毒硫化氢气体,直到有人高喊:“快跑,井喷了!有毒气!”他才拉上家人,开上农用车一路狂奔,逃到了安全地带。
从地下喷射而出的硫化氢是一种强烈的神经毒物。它对黏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可直接抑制呼吸中枢,引起迅速窒息而死亡。在很短的时间内,硫化氢在以井口为圆心、5公里为半径的范围弥漫。
晚上11点多,高桥镇党委书记王洪开和镇长杨庆友接到县里电话:井喷有毒气,立即组织转移。井队的报信人员此时也赶到了镇政府。匆忙之中,镇领导从学校搞到了一个半导体喇叭,深夜的高桥镇响起了警车的警报和喇叭的巨大声响,同时还有干部们挨家挨户的拼命敲门声。镇政府将避难队伍以高桥为中心,分四路转移。
24日凌晨2时10分,开县县政府领导率领的包括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医务人员、抢险队员在内的50余人赶赴事故现场,与正在组织疏散群众的高桥镇和周边乡镇的机关干部会合。他们调集和征用各种车辆,指挥场镇和钻井场周围的群众向3公里以外的齐力工作站、高升煤矿等安全地带疏散转移。
“要是没有基层的党员干部冒死通知、转移和救护,我们伤亡还会更大。”安全撤离的群众都有如此共识。但应急救援仅凭血肉之躯是不够的。这次事故显现出高危行业应急救援装备、技术和手段的不足。井喷发生后,硫化氢毒气整整肆虐了18个小时!由于现场毒气浓度太高,不能组织力量进入现场施救。一直到24日下午3时,中石油才将发生井喷的主管道成功封堵,下午4时才对防喷管线实施点火。
应急预案:高危行业不能临时抱佛脚
中国工程院院士沈忠厚介绍,井喷现象在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十分常见,其本身并不是事故,只是一种灾害现象,因此,中石油川东北气矿特大井喷事故造成的人员巨大伤亡是“罕见”和“令人震惊”的。
据中石油的有关资料显示,与其他地区的油气田相比,四川盆地的油气田在地质构造、天然气含量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四川气田特别是川东北一带的天然气中普遍含有硫化氢,一般含量为1%到2%,有的甚至高达16%,此次出事的川东北气矿罗家16H井也是如此,井喷时它的硫化氢含量更是惊人,超过正常值的6000倍以上。
众多业内专家指出,按HSE管理体系(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如果企业知道硫化氢的危险,可以预见它巨大的杀伤力,就应该做出这方面的危险评价工作。但遗憾的是,当井喷发生后,我们看到却是另外一种场景。23日晚井喷事故发生后,时间就是生命,但开县县政府接到钻井队的报告电话已是当晚11时25分左右,离井喷时间已过了1个半小时,而受害最深的高桥镇却一直没有接到钻井队的电话。按照相关规定,参与钻井的工人都必须参加防喷演习并做好相关记录。初步调查显示,出事时的当班工人几乎都没有参加过这种演练,有些工人甚至没有上岗证。
在中石油川东北气矿井喷特大安全事故中,对周边环境的安全防护几乎是一片空白。按理说,在矿井1公里之内不应有常住居民。但现实却是,高桥镇的晓阳、高旺两个村的2000多人绝大多数都居住在距矿井1公里范围内。
井喷发生后,对危害一无所知的群众最初不愿意转移,有的群众躺在被窝里,死活不起床;有的转移到安全区后还想回家锁门、拿东西;有的是在生死存亡的最后关头,才被干部、民兵抬着、拖着,强行带出了危险区。高桥镇镇长杨庆友流着泪对记者说:“要是群众早知道自己一直坐在‘毒气桶’上,哪怕有一点防护知识,也不会造成那么大的伤亡。”
体制不顺:安全生产监督留“空白”
“中石油等中央企业是垂直管理,虽然在重庆境内开采天然气,但人家有多少口井,多少人在重庆活动这些基本情况我们都无法了解,更谈不上安全生产监督。”重庆市政府一位领导一语道破中央企业与地方在安全生产监督方面的尴尬关系。
这种尴尬在“12·23”井喷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离出事矿井最近、最应该迅速转移的高桥镇没有在第一时间得到井队的通知,这一生死攸关的信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迂回过程:井队——川东钻探公司——重庆市安监局——重庆市政府—— 开县政府——高桥镇政府。
开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肖万成无奈地告诉记者,虽然矿井在开县地面上,但县安监部门对其安全生产情况基本插不上手。即使偶尔去检查,采气部门也常常以“我们是垂直管理”相回应,并且由于县和镇安监部门对采气的技术问题知之不多,也缺乏专门的设备,因此“一般只是看个表皮”。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一位人士指出,行业事故报告虽然采取属地管理,但是业务管理主要依靠本行业的部门来进行。近几年石油、化工等行业(原职能部门)转为公司化运作之后,“由于成本和利益权衡,其安全生产的监管动力逐步减弱,而横向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也出现了权力不到位的现象,这就形成了一个空白点”。
重庆市政府一位领导事后在一次会议呼吁,中央在地方的企事业单位不能与地方的安全生产监管“脱节”,成为安全生产监管的“盲区”,在安全生产上一定要打破条条块块的分割,企业要和地方政府共同制定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把危险状态估计充分。痛定思痛,亡羊补牢,人们应该从这次井喷特大责任事故中吸取的教训实在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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