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联合调查组负责人14日表示,对于新墙河砷污染事件涉及到的有关行政责任人不作为的问题,将坚决按照今年2月监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出台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岳阳县新墙河日前发生饮用水源砷污染事件,经过湖南省和岳阳当地政府积极防控,事态得到有效控制,肇事企业法人已被公安机关刑拘。为彻底查清此次事件中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行政责任,湖南省政府于13日上午派出由省监察厅、环保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污染事件的相关行政责任人展开责任调查。
湖南省政府联合调查组将对污染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性质进行调查,对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提出处理意见。14日上午,联合调查组听取了临湘市政府负责人情况汇报,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
去年以来,湖南省临湘市未通过环评审批的岳阳浩源化工公司和桃林铅锌矿化工公司,将超过规定标准1千多倍的高浓度含砷废水直接排入新墙河,每月分别直接排放废水近5万吨和280吨,造成下游岳阳县城饮用水源受到砷化合物污染,8万居民饮水困难。
岳阳县饮用水源砷污染事件凸显地方环保监管软肋。直到污染事件被媒体曝光,这两家企业仍然没有任何环保处理设施,交纳排污费后,直接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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