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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通报近期煤矿安全重特大责任事故处理情况

2006-11-24   来源:山西日报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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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指出,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坚持不懈地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别是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稳步推进煤炭工业“三大战役”,并以此作为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治本之策,深受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取得了显著成效,使全省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但是,必须看到,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中仍然存在着资源开发秩序混乱、非法违法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乏力、煤矿现场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近期重特大事故连续发生,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10月24日到11月12日,山西省连续发生5起重特大事故,导致111人死亡。尤其严重的是万柏林区和灵石县连续发生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

    10月24日,太原市万柏林区耙沟煤矿井下掘进头发生炸药爆炸事故,造成冒顶,导致11人死亡。据初步调查,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已于2005年12月底过期,属违法生产。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11月7日,太原市万柏林区王封乡一私开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0人死亡,矿主逃匿。这是一起已经多次炸封的非法独眼小煤窑,虽经几次炸封取缔,非法矿主仍于11月初再次挖开,非法组织生产,造成透水,导致矿难。

        11月12日,晋中市灵石县王禹乡南山煤矿井下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该矿在井下储藏大量非法私制炸药起火,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导致34人死亡。该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均已过期。尤其恶劣的是,事发后,矿主、矿长、副矿长、包工头及驻矿安监员等逃逸,给事故抢险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近日,中共太原市委和晋中市委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分别对万柏林区代区长王清河、副区长宁克强和灵石县县长贡琦、副县长丰开成予以免职,待事故调查结束后,依据有关法规和纪律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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