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从兰州市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兰州市将对于年产3万吨(含3万吨)以下的小煤矿在2007年底前坚决实施关闭。
根据兰州市政府制定的规划,2007年底兰州市要对年产量3万吨(含3万吨)以下的煤矿坚决实施关闭,对年产量3万吨至9万吨的矿井予以整合,整合后仍不达标的矿井在2008年6月底以前实施关闭。对年产量9万吨至15万吨的矿井实施过渡性保留。
据了解,目前兰州市有71家小煤矿,已经恢复生产的仅3家,其余仍在停产整顿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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