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安全生产的"攻坚年"和"落实年"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毅中
2007年即将来临。在这辞旧迎新之际,我代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向全国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和各级煤炭行业管理机构、相关部门的同志,致以节日的问候;向深入和奋战在安全生产工作一线、为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做出了贡献的各级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广大职工群众和离退休老同志,以及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即将过去的2006年,是安全生产工作攻坚克难、取得进展的一年。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深化攻坚、深入整治,强化责任、严格考核,依法治安、重典治乱,依靠群众、加强监督,促使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总的起数和死亡人数,以及重特大事故等,均有相当幅度的下降。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建筑施工、民爆器材,以及道路交通、消防、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农机、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安全状况均好于往年;绝大多数省区市完成了国务院安委会年初规定的事故死亡人数下降控制指标。
但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事故总量仍然过大;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现象仍然相当严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事故增加;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诸多深层次问题亟待解决,源头治本的任务还很繁重。我国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处在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安全生产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与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必须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看到潜伏的危机和存在的差距,警示高悬、警钟长鸣,居安思危、言危思进,坚决防止和纠正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
2007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年。也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实年",是完成煤矿安全工作的两个阶段性目标(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国务院确定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重特大瓦斯事故有较大幅度下降,争取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的"攻坚年"。新的一年安全生产工作挑战与机遇并存。要清醒地看到,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能源原材料市场需求旺盛,企业扩大规模、增加产量的冲动强烈,加大了安全生产的压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善,煤矿等企业防范抵御事故灾害的能力还相当脆弱,政府安全监管、行业管理和企业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的贯彻落实、见到明显效果尚需一个过程。要完成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目标任务,必须付出更多的艰苦努力。
新的一年,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安全生产重要讲话,把安全生产真正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前提和保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之一。用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凝聚共识、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调动和依靠上下各方的积极性,把加强安全生产建立在全党全社会更加高度关注、积极支持、广泛参与和共同监督的基础上。
新的一年,我们要继续抓好煤矿安全这个重中之重,坚定不移地把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推向纵深。深化瓦斯治理各项措施,强力推进抽采利用,根治瓦斯隐患;继续扶持煤矿进行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坚决纠正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和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打好整顿关闭攻坚战第二战役,把关闭对象从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扩展到不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16种煤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调整优化煤炭工业结构,推动煤炭工业的安全发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坚决把危化品、烟花爆竹事故上升势头压下去;支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深化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
新的一年,我们要在抓落实上继续狠下功夫,把党和国家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落实"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生产规划,坚持和完善控制考核指标体系,逐级落实到基层政府和重点企业,纳入政绩业绩考核;抓紧启动"十一五"安全科研开发、示范项目和重点工程,加快推进安全科技进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实施安全生产12项治本之策,抓紧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历史性、深层次问题。落实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负责制,通过深入宣传教育,完善政绩考核,实施行政问责,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政府安全监管主体到位;通过政府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和社会舆论广泛监督,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到位。落实依法治安、重典治乱,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落实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制、体制和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落实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理念和有效做法,揭露矛盾问题,依靠人民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必须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要认真学习掌握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体系,进一步提高认识、武装头脑,把握规律、指导实践,提高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科学理念的能力;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练好基本功,加强各级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制度建设和各项基础性工作,学习掌握监管监察执法和煤炭行业管理所必需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总局机关要带头转变职能、工作方式和作风,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维护良好的队伍形象。
科学发展观的确立和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的提出,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大好历史机遇。目前党和国家加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已经明确,"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安全发展"的条件正在趋于成熟。我们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增强信心,在目前的基础上持续努力、扎实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减少事故总量,完成国务院2004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确定的到2007年的目标任务,推动和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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