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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建设部、监总局通报凤凰县“8·13”堤溪大桥垮塌特别重大事故

2007-08-19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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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通报凤凰县“8·13”堤溪大桥垮塌特别重大事故

  交通部、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日联合通报了凤凰县“8·13”堤溪大桥垮塌特别重大事故。

  2007年8月13日16时40分左右,湖南省境内正在建设的凤凰县至贵州省铜仁地区大兴机场的二级公路堤溪大桥发生整体垮塌事故。交通部有关负责人19日向新华社记者介绍了通报内容。

  通报要求各级交通、建设和安全监管部门要抓住这个典型案例,迅速对建筑施工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对不按要求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整改的企业,要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通报指出,当前,我国在建的桥梁、隧道和地铁项目多、规模大。各级交通、建设主管部门要迅速集中力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在建的公路、城市道路上的桥梁、隧道和地铁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通报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类桥梁的运行监控机制和桥梁养护管理机制,建立桥梁健康档案,加强日常检查和养护维修。到2010年年底前,基本消除国省干线公路和城市道路上的危桥。对县乡公路上的危桥也要列入改造计划,从根本上消除桥梁的安全隐患。要继续加强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和长效机制建设,确保道路桥梁的安全畅通。

  通报强调要落实责任,依法严肃查处事故。对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安全投入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通报最后要求各地把公路、城市道路上的桥梁、隧道和地铁的建设安全和运行安全检查情况,于11月底前报交通部、建设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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