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工们的鲜血还要流到何时?
不该发生的矿难何以难以遏制?
进入冬季以来,煤炭供需旺盛,在利益的刺激下,不少煤矿企业麻痹大意,管理混乱松懈,煤矿超能力、超强度开采等安全问题突出,因此也成为了煤矿事故高发期。2006年,仅11月份就发生8起特大以上事故、死亡197人,占当年以来煤矿特
别重大事故起数的50%、死亡人数的48.5%。今年,12月2日,云南镇雄狮子山煤矿瓦斯爆炸事故,9人死亡;12月4日,张家口市国资委所属蔚县黑石沟煤炭开采有限责任公司东翼井东三大巷发生顶板塌冒事故,8人死亡;紧接着的,就是12月5日洪洞县新窑煤矿的爆炸事故,105名矿工罹难……
与此前的矿难不一样的是,近几天发生矿难的三家煤矿公司,狮子山煤矿的证照“基本齐全”,蔚县黑石沟煤矿则是“已申领了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而发生最大矿难的洪洞县新窑煤矿更是“属有证煤矿,六证齐全,均在有效期内”,该煤矿竟然还“属低瓦斯矿井”。
按理说,这些“证件基本齐全”的煤矿是不应该发生如此重大事故的。然而洪洞县新窑煤矿———证照最齐全的“低瓦斯矿井”———却是“存在严重超层越界开采、严重超员、事发后迟报盲目抢救”(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语)的问题煤矿。更有甚者,事故发生在5日23时15分,至6日5时有关部门才接到报告———自事故发生至矿方上报,耽搁了5个小时,错过了抢救最佳时机。整整5个小时,如果该矿领导严格执行相关事故上报制度,上报及时,抢救得力,在这个“最佳时机”里,会有多少矿工可能幸免于难?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就在新窑煤矿发生爆炸的前一天,洪洞县还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全县在年底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而其中之一就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然而,话音刚落,事故就发生了。这样的情况告诉我们,对于年底这个事故的高发季节,相关部门并不是不知道,然而,当相关部门的“抓安全”变成了“抓文件”,变成了“口号”而不是“行动”时,即使下发再多的安全文件,开再多的安全工作会,又能有多少“安全”可言?
让人担忧的是,洪洞县新窑煤矿在事故发生后,竟然置国家的安全事故上报制度于不顾,迟迟不报,错过了抢救最佳时机。更可气的是,即使是在众多部门紧急抢救、众多媒体要给人们一个知情权的时候,当地相关部门还在设置关卡,“劝阻”采访活动。这种欲盖弥彰的行为,除了煤矿管理方,还有哪些部门在拼命掩盖真相?也许,正是有一些部门在为煤矿非法开采活动掩盖、撑腰,才有了如此大的矿难的发生!这样的“地方保护”,才是矿难频发的最要命、最隐蔽、最难治理的原因。
就在11月21日,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率领督查组到2005年导致171名矿工死亡的“11.27”事故发生地黑龙江省东风煤矿走访。然而,让李毅中没有想到的是,包括矿长在内的11名事故责任人还没有得到处理,李毅中愤怒地质问:“事故发生快两年了,为什么还没有处理结果”。然而,当地有关方面反馈的信息最后却是:大家都觉得很奇怪,谁都不清楚怎么回事。
“大家都觉得很奇怪,谁都不清楚怎么回事。”多么可怕的“事故冷漠症”,多么可怕的地方保护主义!这样严重的问题不解决,安全事故就不可能真正避免,矿工们的鲜血就会一直白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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