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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洪洞矿难追踪:矿主涉嫌恶意盗采

2007-12-11   来源:新华网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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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5日23时15分,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业公司民营新窑煤矿发生爆炸事故。这起矿难夺走了105个矿工的生命。

  国务院“12·5”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说,“12·5”事故是2006年以来全国一次死亡人数最多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目前,事故正在处理之中。痛未定而更该思痛,在对这起特大安全事故的追踪采访过程中,记者感到的是触目惊心,令人发指。

  灾难从天而降 迟报加重人祸

  矿工宋建军至今还在后怕:“我正在换衣服准备下井,就听到轰的一声响,地上一震。我知道出事了!”他说,当时正值交接班时间。

  今年50岁的重庆籍矿工聂明生说:“我当时在井下用绳子拉矿车,闻到一股怪味。这时有人打电话说出事了,接着就有几股浓烟飞过来,跑也跑不掉。浓烟呛进了鼻子里,我当时就昏倒了,没有了知觉。后来才知道我6日早晨3点被救出井,5点被送到洪洞县外科医院。”

  其他105名矿工却被这从天而降的横祸夺去了生命。38岁的河北邢台籍矿工王荣秋就在其中。他妻子从老家赶来,悲痛过度几次晕厥。

  事故发生后,惊慌失措的矿方负责人在事故现场不具备通风条件、一氧化碳浓度严重超标的情况下,错误决策,违章指挥,盲目组织37名矿工下井救援,结果又使15名矿工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他们不具备专业技术,在高度紧张中呼吸加快,在高浓度的有害气体中自救器很快失灵,悲剧就这样发生了。”参加救援的汾西煤业救护大队二中队战训科科长牛永平分析说。

  事后调查得知,矿方负责人先后让矿工分成数批几进几出,致使整个事故迟报了5个多小时。

  “这就贻误了最佳的抢救时机,加重了事故的伤亡。”山西省煤监局总工徐占成说。

  在第一时间抢救中,配电室附近10名矿工,5人已经遇难,5人生命垂危奄奄一息。临汾市救护队员就地抢救,将这5名矿工的生命从死神手中“抢”回来。

  新窑矿是一个低瓦斯矿井。据技术专家分析,新窑煤矿在盗采9号煤层时,无风或微风作业,瓦斯大量积聚,遇明火发生爆炸。9号煤层巷道上部有煤尘参与爆炸形成过火结焦现象。

  万幸的是,矿方在煤矿巷道中违规建设的两座炸药库没有被引燃。

  表面六证齐全 实则“五毒俱全”

  酿成惊天惨祸的新窑矿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煤矿?

  山西省煤管局局长王守祯说,煤矿核定能力为年产21万吨,国土部门批准可以采2号、3号煤层,但安全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只允许采2号煤层。

  然而,贪婪的矿主“吃着碗里,看着锅里”,对国土资源部门没有批准开采的下组煤9号煤层垂涎已久,在矿井设计时就把煤仓布置到9号煤层,将主斜井打到9号煤层。2005年矿方就开始在9号煤层掘进,从2006年2月起开始出煤,疯狂地盗采国家煤炭资源。

  “这是恶意的超层越界。” 王守祯说。

  从包工头交代中得知,仅今年1月至10月,一共盗采6万多吨。去年该矿超能力生产,开采煤炭50万吨,超过设计能力一倍多。

  黑心矿主肆意盗采资源,为逃避政府部门监管,绞尽脑汁弄虚作假。在讯问中,当地的一个包工头透露了一个瞒天过海的事实:在2号煤层和9号煤层上下之间有一个通道,职能部门检查的人来了,矿上就用钢板盖住通道口,上面再堆上煤,而且用栅栏围着,远远看像一个煤仓。检查的人走了,就开栅、铲煤打开通道,马上恢复生产。他们就这样一次次躲过了检查者的视线。

  据临汾市负责人介绍,县煤管局、市煤管局、市煤炭监察大队左木小队最近分别在11月21日、26日、29日对这个煤矿进行了三次检查,最后一次检查距出事故只有6天。

  调查发现,“做贼心切”的矿主想尽快“吃”完9号煤层,竟然在这个煤层同时开了10个掘进面,动用10个工作队,实行“人海战术”轮班作业。按照山西省煤炭管理部门规定,井下作业人员每班不得超过61人,但该矿全部井下工人多达447人。

  事故发生时,井下作业人员多达128人,严重超定员生产。矿主置矿工生命安危于不顾,在9号煤层没有安装瓦斯监控系统和人员管理系统;虽然也有风扇,但是没有形成回风系统,作业面经常是无风或微风。

  事发后自救升井的重庆籍矿工姚品贵说,矿主要钱不要人命,下井工人有的不给配自救器,到矿上以后也没有受过任何专业培训。

  来自河北邯郸的矿工白志林说,有些采煤工人带了自救器也不会用。他下井搜救时看到,很多遇难矿工的自救器根本没有打开。

  重庆籍矿工刘福成是井下三轮车队的一名工人,他说,井下运煤用的都是不防爆的三轮车,光他们重庆队就有30多辆。

  矿方草菅人命,到底有多少矿工下井根本不问。事发后,公安部门竟找不到一份完整的矿工花名册。

  “黑心矿主”一方面疯狂盗采煤炭资源,一方面最大限度地榨取矿工的血汗。他们对采煤层层转包,只求数量不问安全。洪洞一名包工头交代,每生产1吨煤,煤矿给包工头55元,包工头自己挣2元,又转包给其他工程队。工程队再按照工种层层转包,而“干重活、流大汗”的矿工,得到的工资很少。

  “这次事故充分暴露出矿主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生命和违法顶风作案等严重问题,也反映出该地区监管执法不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的问题,触目惊心。”李毅中说。

  “不能让鲜活的生命就这样逝去”

  在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成立会议上,李毅中追问,类似这种采取弄虚作假的欺骗手段搞非法盗采而导致的重特大事故为什么重复发生?

  他说,2006年大同左云新井煤矿“5·18”特大事故死亡56人;2007年“9·19”大同左云胡泉沟煤矿重大火灾事故死亡21人,临汾蒲县蒲邓煤矿“5·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8人。直到这次特大事故,其非法盗采行为,其作假手法,其管理混乱,如出一辙。而且一起比一起隐蔽,一起比一起严重。

  “说到底是事故教训并没有被认真汲取,整改措施并没有真正落实。”李毅中说,国家安监总局已经就“12·5”事故向全国发出通报,从严厉打击超层越界行为、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加强“一通三防”、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和安全监管监察方面提出了新要求。

  “不能让鲜活的生命就这样逝去。我们要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山西省代省长孟学农说,山西省将对所有重大事故隐患逐条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政府对五类煤矿和十种违法违规情形采取断然措施,该关的关严,该整顿的不漏;此外还将发动社会广泛监督,凡举报一经查实,奖给举报人1万元至5万元,有重大贡献的,给予5万元至10万元奖励。

  事故发生后,孟学农说:“小煤矿危害工人生命,破坏生态环境,没有真正富裕一方百姓,而是少数人发财,这种路子再也不能走下去了,必须加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临汾市市长李天太说,临汾市将在事故发生地设立警示牌,并将12月5日作为全市安全生产警示日。

  据悉,新窑煤矿的矿主及实际控制人王东海、王宏亮事后逃逸,公安部门已在全国范围内缉捕。35名相关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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