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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出B级通缉令缉拿山西洪洞矿难责任人

2007-12-12   来源:新华网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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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1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近日发出B级通缉令,缉拿山西省洪洞县新窑煤矿矿难事故责任人王东海、王宏亮。

  通缉令显示,12月5日,山西省洪洞县左木乡红光村新窑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0余人死亡。案发后,负有直接责任的王东海、王宏亮畏罪潜逃。

  王东海,别名王映杰,男,汉族,1966年1月10日出生,户籍地址:山西洪洞县大槐树镇古槐北路020号。身高1.70米左右,国字脸,体态偏胖,山西洪洞口音。身份证号码:142625196601100032。

  王宏亮,别名王洪亮,男,汉族,1972年10月18日出生,户籍地址:山西洪洞县大槐树镇古槐北路020号。身高1.70米左右,山西洪洞口音。身份证号码:142625197210180017。

  公安机关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每抓获一人将给予人民币5万元奖励。



  12月7日凌晨2时左右,在发生事故的新窑煤矿,救护队员正在紧张救援。事故共造成105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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