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去年年末的“12·31”油轮爆炸事故,继1月4日下午在被打捞出水的油轮船舱内发现两具尸体后,前日在火灾现场及附近又新找到3具尸体。据公安部门初步鉴定,其中两名死者为日前爆炸的“昌运一号”油船船员,另外3名为番龙船舶维修厂工人。
至此,番禺“12·31”油轮爆炸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3人重伤。
到昨天,爆炸油船船体主体结构已浮出水面。番禺海事处已制定船体稳定方案,计划把油船拖移到安全区域。
番禺区政府方面介绍,对事故受害者将按照“取高不取低”的标准对其家属进行理赔。
番禺区已就事故直接原因开展专家组技术认定,目前已着手起草《事故技术原因分析报告书》和《安全现状评价(初稿)》。
3重伤者伤情稳定
昨日番禺区新闻通告介绍,至1月6日,在火灾现场及附近共找到5具尸体。分别为:刘耀强(钳工,37岁,石楼镇沙北村人),王献东(钳工,31岁,河南西华县叶埠口乡房坟村人),栾汉喜(钳工班长,男,38岁,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县周铺镇比铺村人),陈绍明(大管轮,男,37岁,广东省遂溪县乌圹镇塘岭村人),邓永拓(二管轮,男,31岁,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
番禺区政府方面表示,区总工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石楼镇政府将全力做好受害者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对于事故受害者将按照“取高不取低”的标准对其家属进行理赔,目前,已进入实质性的理赔调解阶段。此外,邱妃宗、林培春、邓河等3名重伤人员,于事故当天被迅速送往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抢救治疗,伤情稳定,目前神志清醒。番禺区、石楼镇已督促事故单位支付40万元作为伤者的前期治疗费用,并督促事故单位提取300万元,设立专户用于医疗及善后处理费用,现该款已到专户。
油船大副等4人被刑拘
对于此次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番禺区方面表示将依法进行处理。目前对番龙船舶修造厂、番龙减粘车间已实施停产整顿。而2007年1月1日,经区公安机关查证,方良福(男,30岁,住雷州市人民大道6号,事故油船大副)、林荣坚(男,40岁,住湛江市坡头区南油三区,事故油船船长)、郑良峰(男、35岁,河南省淮滨县赵集镇赵集村2队人,番龙船舶修造厂厂长)、林江天(男,30岁,住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3号大院,事故油船经理)等4名人员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区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依法对方良福、林荣坚、郑良峰、林江天等4人实施刑事拘留,并进行立案审查。同时,对事故企业的责任人梁振洲、梁振强发出《刑事传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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