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调查研究和制定修改,《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一五”立法规划》于2007年3月正式出台。该规划是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为加强并规范立法工作,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法律支撑,确保“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委托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制定的本市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立法规划。
《规划》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按照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要求,推进依法行政,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为核心,认真总结本市安全生产立法实践,借鉴国内外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建设的有益经验,注重高危行业为立法重点,注重制度创新与立改废相结合,围绕构建和谐上海,尽快实现大城市本质安全为目标,使本市的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更上一个新的台阶。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本市安全生产领域立法项目建议共13件。包括:修订《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制定《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件法规,制定《上海市危险化学品长输管线保护办法》、《上海市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办法》、《上海市实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办法》、《上海市重大危险源监控实施办法》4件规章,制定《上海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施办法》、《上海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上海市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上海市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上海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登录办法》、《上海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规定》、《上海市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7件规范性文件。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