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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娱乐莫忘撑起“安全伞”

2008-02-09   来源:新华网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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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南宁2月9日电(记者 梁思奇)南方不少地方有新春醒狮贺岁的风俗。大年初一,记者在北海市一家商店门口看到这样一幕:店伙计将寓意“生财”的青菜和红包故意挂得很高,让贺岁的舞狮者沿杆子爬上摘取,由两人舞动的狮子艰难地爬上高达五六米的木杆,木杆摇摇欲坠,围观的人发出一阵阵惊呼。尽管舞狮者最后平安无事摘下了红包,但那种情形让人后怕,本来是带有娱乐性的活动,变成了一种危险的游戏。

    近年来,不少地方的节日民俗活动得到复兴,增添了年味和节日的喜庆气氛,对传统文化的弘扬起到了促进作用。但一些民俗活动往往对安全不够重视,导致事故频发。以燃放烟花爆竹为例,不少城市由“禁放”改为“限放”后,每年春节期间医院都接诊了为数众多的被炸伤或烧伤的患者,甚至还有因此身亡的。一些烟花爆竹没有安全标识,有的只是含糊笼统写着“燃放注意安全”,而没有注明燃放方法、适宜地点和安全距离;有的爆竹个头巨大,爆炸力惊人,明显是违规制品。这些都会留下事故隐患,却没有引起应有重视。

    民俗活动大多为群众喜闻乐见,也是节日欢乐、祥和的因素与体现。但民俗活动具有分散性和自发性,往往容易引发事故。要做到有效预防,首先在于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一方面,作为活动参与者,要有“安全第一”思想,不可恃强好胜,甚至不惜以生命作赌注,以致乐极生悲。珍爱生命,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另一方面,作为活动组织者,在安全问题上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环节要有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给欢乐、祥和的节日蒙上阴影。

    有关政府部门更应加强对民俗活动的安全监管,防患于未然。无论是烟花爆竹的开禁限放,还是日益丰富的其他民俗活动,都对政府的社会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应尽快形成与之相匹配的管理机制。要从“以人为本”的要求出发,将防范安全事故作为节日期间社会管理的重点,对于群众自发组织的娱乐活动,要加强指导,落实管理责任,给节日娱乐活动撑起一把“安全伞”,切不可抱着侥幸心理听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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