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要求存隐患 质监部门提醒:不要购买旧气瓶
2008-02-24
来源: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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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获悉,质监部门检查发现,一些私营单位、小型个体单位没有取得“充装许可证”,仍在非法经营;一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超期限使用的气瓶还在继续流通,更有甚者将报废的气瓶翻新转卖从中获利。质监部门提醒,充装液化气须到取得国家相关资质的充装站,气瓶要定期检测,千万不要购买街头的旧气瓶和液化气,以免给生命财产安全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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