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间,15条宝贵生命在深圳“2•27”重大火灾事故中告别人世,这也直接让十多个家庭支离破碎。目前,该事故的原因正在调查中。“事故的发生是偶然的,但背后必定有其必然的因素”(深圳市市长许 宗衡的话)。在记者连续三天的调查采访中却发现了几个严重问题,“2•27”重大火灾暴露出了诸多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失误。现在记者提出三大疑问,谁该对这场悲剧负责?
问责一:
两次整顿都不合格为何不吊销执照?
深圳市市长许宗衡此前曾在“2•27”事故现场会上提到过,起火的大楼存在超范围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他还强调“这栋大楼的很多单位业务经营范围跟他们注册的根本不一样,根本就没有仓储范围,没有经营危险物品的范围”。而据现场参与灭火的消防人员告诉记者,该大楼根本没有完善的消防通道,楼上所有的出入口都被铁闸门封死,现场均是易燃易爆物品。
尽管深圳市长的道歉真诚而恳切,但道歉并不能挽回生命。2007年1月和7月,该大楼曾被相关部门整顿,但直到事故发生时却依然不合格。为何相关部门不吊销其营业执照?是否只是在上级突击检查的时候才会整顿,没有检查的时侯就任其自然?
市长强调,“要在此次事故后,对消防安全不合格的单位加强媒体曝光率,要抓几个典型进行专项整顿”。希望有关部门真正能落到实处。
问责二:
为何迟迟不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据深圳市安监局局长在事故现场会上称,安监局将在三个月内对全市“三小”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此次造成15人死亡的事故,他深感内疚和痛心。他还强调,将马上部署开展全市各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留死角。积极配合省调查组迅速查明此次事故的原因,按照事故放扩的原则并追究责任,市长许宗衡也称要固化责任,严厉处置事故第一责任人。
然而截至目前,记者却没有听到任何关于对责任人的处理情况。15个鲜活的生命啊,谁对他们负责?希望这次事故的第一责任人也应当抓紧善后处理工作,给死者家属、给深圳市人民一个交待。
问责三:
消防部门灭火救援的能力究竟有多强?
记者从事故现场附近的居民以及在事故中成功逃生的居民多次听说,该事故发生的时间大概是在凌晨3时45分左右,然而当地消防部门却是在凌晨4时20分左右才到达现场进行灭火。如此看来,在事故现场会上,深圳市政府某官员所说的“10多分钟便赶到事故现场”根本就是假话。
据一名知情人透露,事故发生的时候,一名在附近值勤的民警很快就赶到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汇报了火灾的情况,同时他还到大楼内叫醒各业主,帮助他们逃生,据称“民警还准备灭火”,但是他终究只是民警,而不是消防部门。
在事故现场会上,有一位领导明确提出,尽管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以来,深圳市已经通过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消防监督的力度,不断提高灭火救援的能力。但是从这次的火灾事故来看,灭火救援的能力却显得如此苍白,以至于让15条生命就这样陨灭。
该领导还表示,这次事故凸显出了消防部门仍存在着薄弱的一面,需要以更高的力度和标准,更严厉地排查和整顿,抓好消防工作。所有的人都希望领导的这句话能够实施到位,媒体是监督者,深圳市民更是监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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