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的一份通报指出,湖南省一些重点产煤县(市)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以不懂煤矿为名,从来不下井,而在湖南全省三十六个主要产煤县(市、区)煤炭局局长中,有二十七个是由非煤炭专业的原乡镇或其他部门领导担任。
二十三日,国家煤监局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督查情况进行通报。据悉,从四月二十一日至五月二十一日,国家安监总局与煤监局派出的七个督查组,分赴山西、黑龙江、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湖南等省(市)进行督查工作。
通报称,湖南耒阳市煤炭局干部职工多达二百一十二名,但只有不到百分之十的专业人员;山西省各级政府采取了县领导包片,乡领导包矿,矿上派驻安监员、技术特派员等一系列措施,但收效却不大,并未根本解决煤矿数量多、办矿标准低、从业人员素质差等问题。
二○○七年十一月,贵州省毕节地区纳雍县群力煤矿(民营)曾发生一起造成三十五人死亡的煤与瓦斯突出特大事故,该事故初步分析结果指出,驻矿特派员不懂煤矿业务,不能有效对该矿实施监督。
通报对被督察地区在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瓦斯治理、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深化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等领域的积极做法予以了肯定,但同时指出了众多存在之问题:如专业技术人才匮乏、部分煤矿业主素质较低、安全意识差;一些煤矿对非常直观、容易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视而不见;非法开采、“以采代探”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山西省部分国有大矿仍存在超能力生产现象;一些地方对煤矿安全监察意见反馈不及时,落实难;部分小煤矿因经常处于不正常生产状态而存在隐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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