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10时13分许,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四家子镇鑫鑫花炮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发生爆炸。目前已造成15死6伤。
敖汉旗有着百年烟花爆竹生产历史,多年来一直力图打造“中国北方最大的花炮生产销售集散地”。然而近几年来,由于监管不严、生产中忽视安全、违规操作等原因,这个“烟花之乡”屡屡陷入“爆炸门”,连续出现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等部门通报的“黑名单”上。
爆炸24小时后现场依然狼烟四起
31日上午10时多,记者赶到距四家子镇10多公里的池家湾子村鑫鑫花炮有限责任公司爆炸现场。经过一整天的救援和灭火,离现场几百米外,仍然能够看到大股的黑烟随风飘散。厂区院墙多处倒塌,离院墙十几米远农田里的玉米沿冲击波方向呈放射状倒伏。大门口旁边库房玻璃全部震碎,房梁已经倒塌掉进屋内。
走进大门,眼前景象惨不忍睹:厂区中心基本被夷为平地,四处断壁残垣,浓烟呛得人呼吸困难,火舌舔着废墟中的木炭和纸屑,脚下踩的是四散的爆竹,周围不时传出零星的爆竹声,在一面写着“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的墙壁下躺着五六辆摩托车的残骸。
数十名消防官兵和救援人员正在紧张地清理现场,消除安全隐患。几名拿着水枪灭火的官兵满脸黑灰,神色凝重。现场的一位消防人员告诉记者,这是他看到过炸得最惨的现场。
据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人介绍,他们接到报警后于爆炸发生当日13点多赶到现场,截至31日早晨,已找到15名遇难者的遗体。
由于厂区内无法取水,消防车用完水得到附近村子的机井取水,来回一趟得20多分钟,影响了灭火的效率。
警方已经在爆炸事故现场四周设置了警戒线。厂区大门外聚集着不少村民,他们说爆炸声惊天动地。不少人听到了连续两三声巨响,震得地面都发颤,家里玻璃“咔咔”作响。
53岁的池家湾子村村民闫树森的家就在鑫鑫花炮有限责任公司厂区百米开外。他领着记者查看正在装修的屋子:四间平房的玻璃基本震碎了,两扇铝合金窗框严重变形,刚刚吊的PVC屋顶也大都脱落下来。
闫树森说,此次装修花了不少钱。“你说政府咋也得给我们补偿
15条鲜活生命的代价
据介绍,事故发生后,内蒙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赤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开展救援,调查事故原因。
31日中午,敖汉旗委、政府在四家子镇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向到场的媒体介绍情况。记者问“新闻发布会”是否经过事故调查组的授权,敖汉旗委宣传部长杨晓天说“是”。
杨晓天介绍了初步调查后得出的事故原因:爆炸系企业违章改变工房使用用途,工人在称量间配药引发爆炸。爆炸导致混放在称量间的氧化剂与还原剂再次发生爆炸。爆炸冲击波和飞溅的可燃物将其他工房的成品、半成品引燃,发生连续爆炸,造成约50间工房损毁,致使现场作业的43名工人中15人死亡,6人受伤。
这次爆炸事故被认定为一起企业严重违章、从业人员严重违规的生产责任事故。
记者得到了一份“敖汉旗鑫鑫花炮有限责任公司‘8·30’爆炸事故伤亡人员名单”,名单显示15名遇难者中14人为赤峰市四家子镇人,1人为辽宁省朝阳县人;11名女性,4名男性;年龄最大的68岁,最小的25岁。
魏恩全,男,37岁,死亡,敖汉旗四家子镇南大城村菅草沟组;魏淑芬,女,49岁,四家子镇芦家地村小有井沟二组……这一串串文字在一天之前还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
四家子镇一位居民看到这份名单后,连声叹息。他说,菅草沟、小有井沟是敖汉旗最穷的地方,那里都是山坡地,收成很差。村民出来给烟花厂打工,每天能收入三四十元。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说,去年这里的烟花企业炸了两次,政府给每个死者家属补偿了18万,事就摆平了。赔了钱就等于完事了,农村人命贱啊。
烟花厂炸出监管漏洞
居民们说,敖汉旗这些烟花爆竹厂年年都炸,几乎年年出人命。以下是一组数据:2005年10月26日,敖汉旗四家子镇鼎盛烟花厂突发爆炸,造成3死6伤。2007年8月28日,敖汉旗四家子镇保兴花炮厂发生爆炸,共造成5人死亡,1人重伤,9间工房损毁。2007年10月26日,敖汉旗四家子镇名利烟花厂发生爆炸事故,事故中2人当场死亡,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5名工人不同程度被烧伤。
据了解,四家子镇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是这个镇的支柱产业之一,现有烟花企业43家,年产值达到3亿元。这是近两年经过多次整顿保留下来的,最多时企业达80多家。爆炸事故发生当天下午,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被要求停止生产。
由于频发爆炸事故,这里的烟花企业多次登上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等部门的“黑名单”。2007年9月,国家安监总局对于湖南省浏阳市和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三起较大烟花爆竹事故进行通报,指出上述事故反映出,当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改变工房用途)现象十分严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非法生产问题仍比较突出,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度不够。
有关部门公布这次事故初步调查原因时,明确指出鑫鑫花炮有限责任公司违章改变工房使用用途,仍是以前暴露出的老问题。
记者注意到,2007年9月,敖汉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曾在转发《关于印发赤峰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验收方案的的通知》的通知中要求,乡镇政府安监站要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在2007年度烟花爆竹企业停产前对经复验开工的企业,乡镇政府安监站要派专盯员驻厂,一厂派驻一人,明确责任,专盯员要做好工作日志,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避免因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本次发生事故的企业,专盯员是否履行了职责驻厂死守?记者在现场采访四家子镇副镇长崔承伟时得知,发生事故时厂区内有40多人,爆炸发生后,除了死伤者,其余人全都逃离现场。当地警方已经控制了这家公司的两名股东,目前事故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现场的硝烟仍未散尽,事故的最终调查结论还未得出。但悲剧一再重演的现实,让人不得不对这里的安全监管产生层层疑虑。些,是不?”他希望记者帮忙呼吁一下。像他这样房屋受损的村民还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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