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七日向媒体通报,山西“九·八”溃坝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已对二十三名事故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此外事故存在腐败线索,现正在调查中。
二00八年九月八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溃坝,约十九万立方米尾沙下泄,吞没了下游的新塔矿业公司办公楼、宿舍区和集贸市场等。截至十月五日,实际遇难人数二百七十一人,三十三人受伤。
黄毅称,调查初步认定,此起事故为责任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是:企业非法生产、违规建设和违规操作,没有对重大危险进行监控;政府及相关部门未打击取缔非法采矿,监管不到位,对用地审批和采矿许可把关不严等。
在被刑事拘留的事故责任人员中,襄汾县委书记亢海银、县长李学俊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副县长韩保全涉嫌玩忽职守犯罪,已被刑事拘留。被拘留的还有襄汾县安监局、国土资源局、襄汾县陶寺乡政府等部门及新塔公司负责人等。
根据调查结果,此事故背后存在腐败线索,现正在调查之中。此前,山西省省长孟学农已引咎辞职,副省长张建民被免职,临汾市委书记夏振贵被停职检查,市长刘志杰、副市长周杰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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