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陕西有关部门获悉,发生于九月二十日的榆林市绥德县山体坍塌事故,目前原因已经查明,系建筑工地违规修建、野蛮开挖,使原来的山体坡度增大所致。榆林市安监部门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
绥德县位于陕西省北部,榆林地区东南部,无定河下游。素有“天下名州”之美称,是历史上陕北的“旱码头”,境内绝大部分属黄土峁状丘陵沟壑区。九月二十日凌晨,名州镇薛家畔一处在建工地的上方发生山体滑坡事故,塌方土层位于建筑工地三十多米高处,大量泥土直接掩埋了五间施工楼房,导致正在施工的六名工人中,四人死亡,两人受伤。
榆林市安监部门认为,开发商李喜元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违规从事房产开发,建设中又把工程承包给了无资质的建筑方;而建筑方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野蛮开挖,使原来稳定的山体坡度增大。在违规修建的两个多月时间里,相关部门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最终造成事故发生。
据悉,榆林市安监部门建议司法机关对开发商李喜元和三名工程承包人追究刑事责任;绥德县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局长,对事故的发生均负有领导责任,建议作出相应处理,并调离现任岗位。对其他相关行政人员,安监部门也提出了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