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昨天召开,通报、分析了今年以来发生的6起伤亡事故,以及事故涉及工程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相应责任人,布置了安全生产治理整顿活动。会议要求,深刻吸取奥体中心体育馆建设项目火灾等事故教训,严肃查处将工程肢解后层层转包、盲目赶抢工期等行为。对不具备条件整改的薄弱环节,一律作为重大隐患处理。
这6起伤亡事故中,物体打击事故2起,起重伤害、坍塌、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事故各1起。事故主要是施工人员违章作业、监理人员失位所致。有关施工单位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缺乏长效管理,应排除的隐患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治。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许多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排除。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未按规定聘用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情况不闻不问、忽视管理。
分别为:
【阳光100三期9号楼起重伤害事故】1月5日,阳光100三期9号楼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名作业人员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济南阳光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山东大地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为王莘;总包单位为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为王勤本;分包单位为济南伟通建筑劳务公司、新泰市宫里建筑工程公司,相应项目负责人分别为汪晓辉、白思柱。
【铁路南苑小高层住宅坍塌事故】4月6日,铁路南苑小高层住宅工程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2名作业人员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济南铁路局职工住宅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为山东济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为李秀华;总包单位为中铁十局集团济南铁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为王波;分包单位为济南铁路建筑段,项目负责人为谭勇;劳务分包单位为山东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为巩勇贤。
【银座常春藤一期13号楼高处坠落事故】7月22日,长清大学科技园银座常春藤一期13号楼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名作业人员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山东鲁商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山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项目总监为孟素坤;总包单位为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项目负责人为刘洪卫;分包单位为汶上县张宇建安劳务有限公司,无项目负责人。
【济南市社会福利厂生产办公楼物体打击事故】8月25日,济南市社会福利厂生产办公楼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济南市社会福利厂;无监理单位;项目总包单位为山东省对外建设工程总公司,项目负责人为吕克军。
【赵庄居民小区47号楼机械伤害事故】11月1日,天桥区赵庄居民小区47号楼工程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名作业人员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为赵庄居委会;监理单位为济南天桥工程建设监理中心,项目总监为侯正亮;施工单位为汶上县第三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为李凤东。
【济南恒汇源液压有限公司物体打击事故】11月6日,济南恒汇源液压有限公司车间工程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名作业人员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济南恒汇源液压机电有限公司;无监理单位;总包单位为山东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为刘凯;分包单位为山东平安建设集团济南劳务有限公司,无项目负责人。
目前,仅济南市区内就有3000多个工地。如不及时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安全生产就无从谈起,类似事故将可能重演。会议要求,要从严、从深、从紧推动正在全市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拉网大检查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业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和企业法人负责制。要编制有针对性的冬季施工方案,严防因盲目赶抢工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遇有雨雪、大风、大雾天气,必须停止室外作业。
会议要求,从现在开始,济南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进入决战50天的非常时期。要集中时间、力量对建筑工地、燃气、供热、供水、公共交通、园林在内的重点领域、企业、场所、部位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工程承包单位对安全生产负有主体责任,要严肃查处将工程肢解后层层转包、施工队伍无资质等行为。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未经验收、验收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或未通过安全核查的项目和工地,一律不准施工。对遮掩隐患、敷衍了事的单位和责任人员,将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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