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院22日发布新闻透露,2008年重庆各级检察机关查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背后渎职犯罪50件57人,其中大要案31件31人。重庆检察机关表示,检察机关将对破坏安全生产的渎职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论涉及哪个部门,不论涉及谁,都要坚决依法查办,绝不手软。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涉及的渎职犯罪,往往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发现线索、搜集证据的难度非常大。重庆各级检察机关主动打破常规,不断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从传统的群众举报、部门移送扩大到新闻媒体曝光、政府(行业)通报、社会消息流传等方面来捕捉安全责任事故背后可能隐藏的渎职犯罪线索。2008年1月18日,南川区高桥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致13人死亡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后,检察机关介入事故调查发现,南川三个月内已经连续发生两起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矿难事故,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很可能存在问题,背后隐藏职务犯罪的几率极大。经过3个多月的连续奋战,这起重大矿难事故背后官煤勾结、贪渎交错的重大腐败窝案终于浮出水面,检察机关从中挖出玩忽职守、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查处县处级领导干部6人。
查处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很可能涉及在职领导干部,查处影响力大。重庆检察机关坚持上下联动的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对重大、复杂案件,及时排除阻力,确保侦查活动顺利进行。在南川区“1·18”特大安全事故中,负有监管职责的安监局(煤监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常开云和执法队员邓兴平在该区去年“10·25”事故后,未能按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本应停止所有井下作业的高桥煤矿违规采掘时间近3个月,直至事故发生。检察机关以玩忽职守罪对2人立案侦查后,随即整合辖区办案力量,克服重重困难和压力,扎实开展外围取证工作,使2人最终因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刑4年和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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