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琳,男,汉族,1955年9月生,辽宁大连人,197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
曾为辽宁省新金县瓦窝公社知青。
历任瓦窝公社团委副书记,徐屯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大连制药厂工人、团委干事。
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在沈阳药学院学习。
1982年7月任沈阳药学院团委副书记。1983年2月任共青团沈阳市委副书记。
1985年4月任共青团沈阳市委书记(其间:1986年3月至1986年8月在辽宁省委党校中青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9年1月任共青团辽宁省委副书记(其间:1992年3月至1992年7月在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经济管理进修班学习)。
1992年12月任共青团辽宁省委书记。
1994年12月任辽宁省抚顺市委副书记(正厅级)。
1996年2月任辽宁省抚顺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1992年8月至1997年6月参加辽宁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7年11月任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其间:1998年8月至1999年7月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9年11月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委书记。
2000年11月任辽宁省委组织部部长。
2001年4月任辽宁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6年10月任辽宁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兼)。
2008年1月任辽宁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兼)。
2008年12月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