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9日凌晨,淮北市濉溪县北辰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5人不幸死亡。记者昨日从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事故原因已经查明,该局已就事故做出处理决定,给予北辰煤矿矿长行政撤职处分。
据介绍,此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1.74万元。事故发生后,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经委和淮北市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依法对事故进行了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防突措施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监督检查不力造成的责任事故。此次事故其他21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处罚,北辰煤矿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30万元。
为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要求地方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加强煤矿安全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据悉,北辰煤矿事故是全省煤炭行业2008年度惟一的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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