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山西省建设厅获悉,2009年,山西省将在建设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据介绍,从2009年开始,山西省将全面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行为,对全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市政运营及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专项整治。
山西省要求,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证照不全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企业,一律要求其停业整顿,整顿期满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对违法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要求必须全面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无条件撤离现场,监理单位停止监理业务,建设单位限期完善手续,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对非法营运的城市市政公用企业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齐全的要加强监管。
据悉,专项整治活动将按照“企业全面自查自整、县级政府组织全面排查整治、省市县三级联动分类整治”的方式进行。各地将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做到有报必查。山西省还将对组织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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