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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首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1名醉驾者

2009-10-01   来源:新华网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沈阳一司机酒后驾车,连撞4人又与一辆出租车相撞,造成1死3伤的严重后果。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检察院日前认定制造这一惨剧的驾驶人钱进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批准逮捕。据悉,这是自上个月全面整顿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以来,沈阳首起因涉嫌此罪而被批捕的案例。

  9月14日15时08分,在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兴工街岗,一辆轿车在行驶途中,先是将骑电动自行车的周春华撞倒。随后向东逃跑,途中又相继将骑自行车的李德顺、李月春、隋明汉撞倒,最后撞到了“的哥”高春山驾驶的出租车。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在发生了上述行为后,制造事端的驾驶人并没有停止,继续向东逃窜。该司机在驾车逃出400余米至沈阳化工研究院门前,被高春山拦停。事发后,伤者被及时送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其中隋明汉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周春华、李德顺、李月春身上擦伤。

  事故发生后,经检测,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每百毫升高达300毫克。沈阳市铁西交警大队调查了解到,肇事司机钱进,是沈阳市和平区人,当日在午餐过程中,喝了不少酒,事发时属醉酒驾驶。沈阳市铁西区检察院认为,驾驶人钱进的行为,已经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是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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