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领导要求,由国家安监总局和全国总工会组成的调研组上周来到江苏省淮安市,就该市“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进行调研。调研组由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带队。
在“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中,“1”是指推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3”是指建立3个机制,即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持续改进机制、动态监控机制和系统评价机制。
早在上世纪90年代,淮安市就推行了《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近年来,《监控法》进一步发展为“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目前,这一工作体系已覆盖了淮安市60%以上的企业和80%以上的规模企业,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好转,为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取得成效。据悉,通过推广“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多年来,淮安市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安全事故比例呈平稳下降趋势,2008年与上年相比下降13%,今年1月至9月全市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11.09%和16.35%。
调研组认为,“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探索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情况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途径和方法,进一步完善了“群防群控群治”的劳动保护工作机制,体现了全员、全过程开展安全生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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