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安全监管总局和煤矿安监局13日通报了已造成37人死亡的湖南和江西两起煤矿重大火灾事故,这两起事故都发生在乡镇煤矿,都属于技改矿井,都是因电气设备引燃木支护而发生的火灾事故。
根据通报,1月5日12时20分,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立胜煤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已造成25人死亡、3人下落不明。这个矿为乡镇煤矿,属技改矿井,设计改造规模为每年6万吨。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这个矿中间井通往-240米水平暗立井中的电缆超负荷运行起火,引燃巷道木支架,产生大量一氧化碳气体,致使作业人员中毒窒息死亡。
同时,这个矿井存在如下违法违规问题:矿井技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超深越界开采严重;通风系统管理混乱,三条井筒均为进风井,利用与其相邻的湘潭矿业公司四矿八石门回风,没有形成独立回风系统;井下采用多段暗立井布置,没有供行人的安全出口;入井人员未携带自救器;企业劳动组织管理严重混乱,下井人数底数不清。
1月8日17时左右,江西省新余市庙上煤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2人死亡。这个乡镇煤矿属技改矿井,设计改造规模为每年6万吨。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矿井下一水平空气压缩机起火引燃巷道木支护,产生大量一氧化碳气体,致使井下人员中毒窒息死亡。
安全监管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指出,这两起事故暴露出当前一些地区煤矿防灭火工作不到位、电气设备管理有漏洞,对技改矿井安全监管不严格,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等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两部门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煤矿防灭火工作,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大建设矿井监管监察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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