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下午,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镇龙泉村石灰石料厂在爆破作业中,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一人受伤。荆门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昨称,经查,该石料厂在爆破作业中使用的是扩弧爆破方式,这是国家已在2006年明令禁止的。
据一名工人称,事发当日下午4时许,有两组工人正在平台打炮眼,突然一声爆炸,爆破工蒋某当场身亡,另外两名“炮工”被爆炸形成的冲击波掀到了平台下面受伤,而辅助工张某经抢救无效亦身亡。
据了解,按照规定,爆破作业时,人员必须退到安全线以外才能启爆,但事发时现场人员未撤就引爆了。
目前,事故尚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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