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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石高铁钢筋倒塌致人受伤工地被令局部停工

2010-07-09   来源:京华时报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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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晚7点半左右,在丰台区京石高速赵辛店村入口处附近,京石高铁在建工地的钢筋笼倒塌,造成3人受伤。事发后,北京市公安局铁路工程公安局、丰台安监等多部门介入调查。昨天,施工方认为事故原因为吊车剐断固定钢筋笼的拉绳所致。丰台区安监认可这个结果,确认其属于工地偶发性生产事故,并勒令其局部停工。

  ◎事故处理

  >>伤员

  伤势无大碍已出院

  昨日凌晨,经过记者多方确认,共有3名工人在此次事故中受伤,所幸伤势无大碍,昨天下午已经从房山区良乡医院出院。3人均为陕西人,医生向记者介绍,潘清贵(音)右侧肋骨受伤,荀仲云(音)头部有外伤,王万春(音)下唇裂伤。

  工地负责人吴先生表示,他们将负责伤者的医药费,并会做好后续善后工作。此外,他们还强调,京石客运专线工程进展,工人们施工十分辛苦,而近来连日高温。经过此事后,他们进一步加强对施工者的管理和关怀,会适当调整其工作时间,并准备相应防暑实物和药品给工人。

  >>现场

  工人在原址上施工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赶赴现场,看到发生倒塌的“桥墩”及脚手架已经被基本清除完毕。工人们用电焊等将倾倒的钢筋切割完毕后运走,正在原地试图重新搭建钢筋笼。

  吴先生介绍,发生倒塌的在建“桥墩”,严格意义上是钢筋笼。钢筋笼是桥墩内部的核心,但并未在笼内灌注水泥。而事发前,在钢筋笼的周边,有特制钢筋材质的拉绳,用来固定高约15米的钢筋笼的平衡,“由于还未灌水泥,所以笼子有些不太稳定,需要东西支撑”。

  昨日下午6点,记者从丰台安监部门获悉,他们已经暂时勒令事发工地局部停工,等候进一步处理。

  >>定责

  吊车剐断固定的拉绳

  吴先生介绍,经过调查,事故系工地内吊车剐断用来固定平衡的钢筋拉绳所致。昨日,他们已经组织包括吊车在内的所有机械车辆的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以防止类似事故再度发生。同时,对于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他们也会进行相应处理。

  昨天,丰台区安监综合科的李姓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已经确认该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初步确定的原因与施工方提供的相一致。该负责人还称,京石客运专线项目工程的开工手续,是铁道部门直接办理的,并未在北京市办理手续,不太方便落实属地及行业主管部门,因此之前没办法在预防事故这方面做相关监管。目前此事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铁路工程公安局的警员也向记者确认,他们将把这一情况上报给上级领导,以做相应处理。

  ◎事件回放

  >>事发

  “当时吓傻了,没跑开”

  昨日凌晨,经过多方询问,记者找到3名伤者。潘清贵,40多岁,陕西汉中人,在3名伤者中伤势较重。记者见到他时,因为肋骨受伤,他刚被送往外五病房治疗。

  潘清贵回忆,事发当晚,他们像往常一样连夜上工。钢筋笼的脚手架上约有10人,他则是在笼子周边进行焊接作业,突然之间,他感到地面有轻微的晃动。“快跑,架子要倒了”,身边的工友朝着他大声呼喊。潘清贵猛一回头,铁笼正在朝着自己缓缓地倒下来,“可能当时吓傻了,也没跑开,倒得速度不快,上面还有很多人在倒的过程中往下跳,我没动,就被砸到了”。潘清贵称,自己的胸部和腿部被铁笼压住,“当时就感觉胸闷,动不了,想喊救命也喊不出来”。随后潘清贵昏厥过去,醒来后,他发现自己被送到良乡医院。

  而荀仲云的说法也与潘清贵类似,他也多次提及,是“铁笼子倒了把我砸了”。而王万春则因嘴唇受伤,不方便开口说话。

  >>救援

  近百名工人自发救助

  昨日凌晨,据陪护伤者的工友介绍,事故发生时,在铁笼上作业的工人并不多。而且由于倒落缓慢,很多人纷纷从笼子上跳落在地,“有的人刚一落地,就开始大喊救人”。而此后,从架子下跑开的工人们也纷纷跑向远处求援。

  由于工地内施工人员众多,几分钟后,铁笼旁便赶来了近百名心急如焚的工人。“一开始大家还想用手把笼子抬起来,但太重了,大家都有点慌了,搬不动”。此时,有工人将吊车开了过来,大家让开后吊车将大片铁笼吊起,而其他的工人则用电焊将卡在潘清贵及其他伤者身上的钢筋锯开后,将他们救出。

  此后,着急的工人们为节省时间,纷纷跑到路边拦车。很快,他们找到了愿意帮忙的出租车,火速将3名伤者送往良乡医院急救。

  ◎三大疑问

  是否为吊车肇事

  昨日凌晨,据在医院陪护的工人称,近来天气炎热,加上工期很紧张,他们因此经常加班。他们说,“那个笼子焊的钢筋,一开始的时候感觉就有点歪”。

  昨日下午,工地施工方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按照规定,钢筋笼被拉绳固定好后,为了防止发生意外,工地方面应该在拉绳周围设置遮挡物,或明显的标识,以防止被人或车触及。但这一点他们没有做好,而事发当晚,恰好有一辆吊车开过,不慎将一侧的拉绳铲断,这导致钢筋笼受力不均,缓慢倾倒。他们认为,从主观方面来说,吊车司机疏忽大意,经验不足,加上黑夜施工,视力受影响,才会导致该事故。

  为何延迟报告警方

  事故发生在当晚7点多,但记者10点左右举报之后,警方及安监各部门才得到消息。

  针对为何延迟报告,工地施工方面解释称,事发之后,他们着急救人,这样耽误了一些时间。而此次事故中,并没有人员死亡,也没有重伤者。按照相应的程序,他们会一层一层逐步通知工地施工方内部及外部的各个部门,但这需要时间,因此在10点左右时,他们还未来得及通知有关部门。

  是否需要通知安监

  工地施工方称,事故现场未有人死亡或重伤,且他们当时是先处理伤者及其他情况,并不是不想通知安监部门。

  而丰台安监方面表示,根据法规,生产事故发生后,不管大小,都应该及时通知安监部门进行处理。但该工地并未构成瞒报或迟报。首先,瞒报的定义要求非常严格,不止包括不及时上报,还应存在串供、掩藏尸体等类似行为。而工地方并无这些行为发生,而且对伤者的处理也较为妥当。

  其次,根据法规,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以上,施工单位应先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再向安监等部门报告。造成重伤安监将对施工方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未造成人员重伤,只是有人轻伤,则事故单位有权自行处理,因此也并不构成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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