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召开会议决定,从9月17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开展“平安使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严格执行34项刚性执法措施,依法采取拘留、责令“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保障火灾隐患整治成效。专项行动将分为四个阶段实施,将集中进行网格化、滚地毯式的分块划片检查,彻底清剿隐患。
全省公安、建设、文化、工商、安监、旅游等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执法。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火灾的,市州政府要向省政府书面说明情况;凡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要实行“一票否决”,除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外,还要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八种情形实施拘留
1.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2.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的;
3.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4.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5.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6.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7.违反有关规定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特殊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密集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情节严重的;
8.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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