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积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确保全省火灾形势的稳定。日前,山西省成立了以副省长张建欣为组长,18家省直属厅局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结束时间为2011年3月31日。
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是七个方面:一是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二是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抽查情况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三是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间距情况;四是消防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情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使用情况;五是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六是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情况;七是生产、销售、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在排查整治中,严格执行七个一律:即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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