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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将建生产安全 事故查处督办制

2010-10-23   来源:北京青年报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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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重大事故查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督办,较大及以下事故查处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办。此外,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对所属工程项目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和风险的排查分析。要加强对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测,并增加安全隐患和风险排查分析的频次,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这是住房城乡建设部昨天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还将依法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并依法加大对事故责任企业的资质和责任人员的执业资格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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