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安监总局4日通报了最近两起煤矿事故,这两起事故共造成20人死亡。通报特别指出,造成12人死亡的贵州“10.27”煤矿事故存在恶意隐瞒事故、管理人员事后逃匿、违法生产等情况,安监总局痛斥这种行为的性质和社会影响“非常恶劣”。
安监总局通报指出,10月27日7时40分,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大坡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2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该矿恶意隐瞒,且矿方管理人员逃匿,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资料显示,该矿为乡镇煤矿,证照齐全,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属停产整顿矿井。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当班入井50人。该矿置停产整顿指令于不顾,也未认真落实探放水规定,在掘进施工中揭穿老空区积水,导致事故发生,透水量约3000立方米。
安监总局通报认为,上述事故暴露出以下突出问题:一是该矿拒不执行停产整顿监管监察指令,违法组织生产;二是恶意瞒报事故;三是未认真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带班矿领导未与职工同下同上,没有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四是掘进作业前未采取探放水措施;五是该矿在停产整顿期间未认真排查隐患,未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
同时被通报的还有四川省达州市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该事故发生在10月29日11时,造成8人死亡。该矿为独立扩建矿井,2007年批准由3万吨扩建至6万吨。初步调查,这起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有三:一是该矿为技改矿井,但违法组织生产;二是通风瓦斯管理不到位,掘进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三是隐患排查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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