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晚,宝山区淞南十村11号底层一住户家中着火,大火产生的浓烟困住了楼上欲逃生的居民,所幸消防队员赶到后,及时施救,居民才得以脱险。但居民小区存在的种种消防隐患,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据市消防局上午透露,今年11月本市共接到火灾报警548起,而去年同期是453起。
没有消防栓救援被耽搁
昨晚6时15分许,租住在淞南十村11号楼102室的86岁老太,冲出房门大喊:“着火了,快来救火!”听到呼救声后,周围居民立刻赶来。家住10号楼的潘先生随即将自来水装桶后搬来灭火。可是,火势发展得太迅猛,用这点水根本“压不住”。
面对危急情况,赶到现场的消防队员却遇到了“棘手”问题:首先,他们在小区内找不到消防栓;其次,小区道路十分狭窄,道路上又停满了私家车,消防车根本无法立刻展开大规模作业。于是,消防车只好停在临近马路上,将消防龙头接上路边消防栓取水。同时,消防队员冲进楼内对居民展开救援。半小时后,火被扑灭,102室、201室两位老人受惊吓且被烟熏伤。就在两天前,临近的淞南八村一居民家发生火灾,也因为没有消防栓差点耽误救援。
“嘉园二期”电焊点燃竹排
前几日,乌鲁木齐北路“嘉园二期”公寓在建工地也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据调查,事发时,电焊工王某正在该楼26层平台进行电焊作业,电焊产生的高温熔融物溅落到同楼21层脚手架引燃竹排导致火灾,后经工人自救扑灭。该电焊作业虽事先经过审批,施工现场也配备了灭火器,并采用集火斗进行防护,但在实际作业中对下方的脚手架并未采取隔燃阻断措施,电焊班带班班长曾某当时也未在现场监护。火灾导致21楼脚手架上部分竹排被烧毁,过火面积约1平方米左右,无人员受伤和其他损失。目前,静安公安分局已依法对该工程的监理蒋某、带班班长曾某、电焊工王某等三名事故责任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对责任单位处以20万元罚款。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