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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新规 建设事故1小时内须上报

2011-02-12   来源:安徽商报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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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作出新规定,建设行业所有较大级别及以上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安全事件等,必须将有关信息在1小时以内上报,迟报、漏报、瞒报单位将受到严格惩处。

  该厅明确,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办公室是具体承担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办公室主任是信息报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设系统所有较大级别以上(含较大级别)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信息以及重要敏感性信息,必须在1小时以内上报省厅,将坚决防止和严格惩处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因信息报送环节影响突发事件处置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应急岗位要选派反应敏捷、知识面广,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处置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的优秀、年轻干部,不允许以临时人员、聘用人员替代机关干部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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