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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事故惊不醒施工方 新建县一工地存安全隐患

2011-02-28   来源:新华网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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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效能办通报了一批影响机关效能及损害发展环境行为的督办情况。新建县文鼎华苑建筑工地,新建县安监部门没有履行监管职责,施工现场存在多项安全隐患。

    据监测点反映, 由江西中赣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县文鼎华苑建筑工地,2010年4月29日发生塔式起重机触撞高压线事故。该工地施工过程缺乏安全意识,部分脚手架没有按要求安装扣件,施工方也没有按规程要求铺设脚手板,临街的防护网和挡板也没按要求安装,所有建筑施工人员完全是在高空危险作业,2010年12月2日发生一起民工在高空摔伤事件。施工方没有按劳动部门要求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此外,江西中赣建设有限公司现场(项目部)负责人不具备项目经理资格,而公司具备项目经理资格的人员却没有进驻现场,施工人员可能是挂靠江西中赣建设有限公司承揽项目。

    经调查,监测点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新建县建管局安全监督站要求施工单位指派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管。对塔式起重机触撞高压线事故,已责令塔式起重机安装在离高压线安全距离外。针对施工脚手架的搭设和工人高空作业的安全问题,已督促该工程项目部基本整改到位,对工人高空作业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对于民工在高空摔伤事件,已通过新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关于保险问题,该工程已办理建筑行业意外强制保险。针对该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不在位情况,已责令江西中赣建设有限公司落实项目经理到位管理,目前该项目经理已到位;针对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问题,已责令中赣公司与施工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切实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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