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省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省民政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局等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加强清明、“五一”期间野外火源管理,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检查组,不间断地对群众祭扫地、自然保护区、A级旅游景区、全国文物保护单位、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等重点部位开展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演练、扑火机具装备配备等扑救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要严格执行林区生产、生活用火审批制度,严禁在林内烧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和孔明灯等非法及不良用火行为,切实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森林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