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定:内蒙古乌审旗第二实验小学在建报告厅坍塌事故系违规操作所致
经专家现场鉴定,5月1日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在建第二实验小学报告厅支撑模板坍塌事故,是因施工单位违规操作造成的。
事发当日,由内蒙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内蒙古第二水工勘测设计院、鄂尔多斯市宏图设计院等单位的4名高级工程师和1名工程师组成的专家组,开始现场勘测并查阅相关工程资料进行鉴定、论证。5月3日下午,专家组经过分析形成一份鉴定报告。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中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的标准,该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专家组调查发现,该工程无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方案,且未组织专家论证。
专家组介绍,按照工程要求,该工程模板支撑体系立杆垫板应有足够强度和支承面积,且支撑体系必须设置双向扫地杆。而专家组现场勘测发现,该工程模板支撑体系立杆垫板下铺宽度300毫米左右的竹胶板,没有设置扫地杆,不满足规范中的构造要求。同时,该工程存在梁底增加的承重立杆为假支撑,没有伸至地面;梁底承重扣件有部分为单扣件,不满足扣件抗滑移承载力要求;模板支撑体系架管壁厚不足3毫米等系列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操作行为。
专家组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擅自盲目施工;所采用的原材料、模板支撑结构体系不满足规范要求,且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在松软砂土上,不满足承载力要求,因此导致模板支撑体系失稳。间接原因是,监理单位未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阻止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混乱,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新建的乌审旗第二实验小学总建筑面积为28668.6平方米,其中报告厅共计一层,层面结构为井字梁楼盖,结构高度9米,最大跨度为30.4米,建筑面积678.40平方米。该工程位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由鄂尔多斯市勇泰热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兴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陕西榆林市荣岩地质勘探有限公司勘察、监理单位为内蒙古合众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星沙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该工程于2010年5月开工建设,计划2011年秋季建成后拟捐赠当地政府使用。
5月1日11时40分左右,乌审旗新建的第二实验小学建筑工地的报告厅支撑模板发生坍塌,造成6人死亡、5人受伤,目前2位轻伤人员已出院,3名骨折伤员无生命危险,施工方负责人、监理人员、技术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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