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刚刚过去的5月份,国务院安委办就下发了5份对非法违法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跟踪督办通知书。
据了解,这5份跟踪督办通知书主要针对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桂发煤矿“4•26”非法违法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四方台区龙祥煤矿“5•13”非法违法较大瓦斯爆炸事故、湖南省冷水江市民兴煤矿因超深越界开采导致的“5•22”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上白村村民非法选矿导致的“5•22”较大滑坡事故、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华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非法生产高氯酸铵导致的“4•22”较大爆燃事故。
跟踪督办通知书要求,涉及事故的相关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对上述事故进行挂牌督办,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并按程序将事故调查处理意见上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据了解,为严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非法违法较大事故责任追究,今年4月19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并实施了《非法违法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跟踪督办暂行办法》,要求省(区、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对包括非法违法较大事故在内的各类较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本办法规定的非法违法较大事故查处实行跟踪督办。
此外,今年以来,国务院安委办还下发了15份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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