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滨海新区政府获悉,《滨海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下称《预案》)6月29日公布实施。《预案》明确,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报告时限不到超过半小时。
据介绍,新区目前共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88处,主要分布于塘沽和大港,分别占总数的45.5%和26.1%。其中危化生产单位43处、使用单位14处、储存单位30处、经营储存单位1处。随着南港工业区和大港世界级石油化工产业基地的建设,新区“大危化”特点显现。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中毒事故,后果严重。
《预案》中,根据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特性,确定新区范围内能够造成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型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化学灼伤以及其它事故。同时,《预案》明确,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和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警信息后,应当立即报告管委会,或直报区安监、公安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报告时限不得超过30分钟。有关单位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有关人员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卫星、微波等通信手段,保证通信畅通。
《预案》进一步整合新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资源。明确,中央驻新区区大、中型企业配备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具有应急响应、及时救援的义务,服从地方政府统一指挥,救援结束后,由区政府进行奖励和补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生产经营单位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以区消防救援队伍为骨干,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习,做到反应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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