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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全事故连发将约谈责任人

2011-07-12   来源:西安日报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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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住建厅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将由省住建厅对事故查处情况进行挂牌督办;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连发的地市,省住建厅将对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各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省住建厅要求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建立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建设单位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全面负责,确保合理工期和建设资金;勘察单位要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单位要根据保障性住房特点精心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精心施工,强化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理单位要按照监理规范和规定程序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确保各项检测数据真实准确。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负终身责任。

  监督机构对质量安全实施全面监督

  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制定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门的监督方案,特事特办,将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的项目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督的范围,并在工程开工时全面介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行为进行全面监督,重点对建筑材料进场、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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