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安委会30日公布了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盛丰陶瓷有限公司“8·23”重大火灾事故的初步分析,称起火建筑未经消防安全设计,未申报消防安全竣工验收,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2011年8月23日6时18分左右,佛山市三水区盛丰陶瓷有限公司新厂综合大楼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1人重伤,火灾过火面积3250平方米。
盛丰陶瓷有限公司为私营企业,主要产品为陶瓷抛光砖,共有员工551人,2010年销售收入7979万元。据了解,起火建筑楼高4层,各层分别为展厅、员工娱乐室和会议室、办公室以及员工宿舍。火灾发生时,起火建筑内共有18人。
经国务院安委会初步分析,起火建筑无相关规划、建设手续,人员住宿与办公区域未实行防火分隔,未设置封闭式楼梯间,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分析指出,事故暴露出企业未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导致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有3名被困人员因逃生不当造成了人员伤亡扩大。事故还反映出当地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
有媒体报道称,佛山市三水区政府已在近日发布消息表示,“8·23”火灾事故系电线短路产生高温熔珠引燃可燃物所致。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佛山市盛丰陶瓷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办公综合楼二楼中部楼梯北侧吊顶内的铁质电线槽内电线短路,产生高温熔珠引燃可燃物所致。
今年以来,中国消防安全形势严峻。据统计,截至7月底,全国共发生火灾92169起、死亡820人,同比增加11143起、56人,分别上升13.8%和7.3%;特别是重大火灾事故出现大幅反弹,共发生5起、死亡57人,同比增加4起、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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