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下午,武汉市政府在东西湖区慈惠朝阳路113号省化工仓库内召开全市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现场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苏霓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夏建中,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消防局,各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消防大队长以及化工企业单位代表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夏建中主持。
会上通报了“11·9”武汉百年常青化工爆炸起火事故情况。11月9日晚18时48分,位于东西湖区朝阳路113号的武汉百年常青化工有限公司内突发化学危险品火情。5分钟后,吴家山消防中队最先赶赴现场处置,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地控制火势蔓延;市公安消防局调集古田、宗关、常青、特勤一等中队及战勤保障大队共26辆消防车、100名官兵赶赴现场扑救。经过各部门协同作战、奋力扑救,火灾于19时30分被成功扑灭,保证了仓库的其它11个罐体共400多立方米的危化品安全,避免了更大的事故,将损失降到了最低。
经查,11月9日晚,一辆车牌号为“鄂AK6N07”的东风牌小货车,在灌装无水乙醇过程中引起燃烧爆炸,造成运输车辆及车上危化品爆燃。此次安全事故,过火面积30平方米,造成一死一伤,死者为司机周海见,因逃离爆炸现场后又折回驾驶室取钱包等物,刚离开车辆时突发第二次爆炸,当场死亡。伤者为操作员王振良,无生命危险。市专家组初步推断:此次安全事故系无水乙醇在灌装过程中,因运输车辆没有导电防护装置,产生静电引起闪爆燃烧。
现初步查明:事发货车不是危化品运输专用车辆,属于无证运营;操作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没有持证上岗;灌装无水乙醇的塑料桶曾存储过苯、氨等化学物品,不是专用灌装桶。目前,区公安分局已将此次安全事故运输车辆的安全员乐孝雄、操作员章晶亮以涉嫌危化物品肇事罪依法刑事拘留,其他相关责任人正在调查之中。
据悉,此次事故,主要是武汉“百年常青”化工有限公司危化品仓库管理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措施防护不力,操作人员和司机未经过专业培训,运输车辆系非专用车辆,非法营运、违规操作所致。同时,也反映出监管存在不如人意的地方。
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苏霓斌要求,全市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危化物品行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对不达标的车辆坚决不准上路,同时加大对危化物品运输车辆的突击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上限处罚。同时强化危化物品经营存储单位的管理。对全市经营存储危化物品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将结合正在开展的“清剿火患”战役,强化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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