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21日下午从中国保监会湖南监管局获悉,从今年起,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常德、益阳、娄底8市城区内的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将试点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中国保监会湖南监管局的相关负责人透露,此举意在发挥保险业在火灾防范和火灾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对火灾受害公众予以及时赔偿。
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等单位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时限为2012年8月至2014年8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有序推进,继而推广到全省各市。
“这个保险不是强制保险,买不买是自愿的。”中国保监会湖南监管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潇湘晨报记者,目前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广工作在研讨中,具体承包单位和保险费率暂时没有确定,但有望在今年年内进行具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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