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刻吸取攀枝花“8.29”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安办〔2012〕80号
各产煤市(州)人民政府:
8月29日17时左右,攀枝花市西区正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肖家湾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截止30日12时,已造成19人死亡,另有28人被困井下,49人住院治疗,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仍在紧张有序进行中。此次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领导、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切实抓好当前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
各市(州)人民政府要紧急行动起来,以县(市、区)为单位,立即组织对辖区内的所有煤矿开展以“一通三防”为主的安全大检查,对通风系统不可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对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的煤矿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
二、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煤监分局要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切实加强系统维护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凡监控系统不完善、运行不正常、断电不可靠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
三、深入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煤监分局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要求,深入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证照不齐或过期、停产整顿矿井未经验收擅自恢复生产,违规建设和边建设边生产的矿井、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的矿井,一经发现,坚决停产、停止建设。
四、切实加强采掘头面管理,严厉打击“四超”行为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川府发〔2007〕33号文件和《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公示制度,切实加强煤矿采掘头面审批管理,对“超头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
五、切实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
当前正值雨季,各煤矿企业要结合矿井实际,必须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制定和完善针对性强的防治水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对防治水制度不健全、机构人员不落实、水文地质资料不完善、水患情况不清、探放水装备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监分局、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和省古叙煤田开发公司要按照上述要求立即行动起来,针对本辖区煤矿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消除煤矿事故隐患,遏制煤矿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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