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事故的桥梁平均年龄仅25岁。昨日,西南交大土木学院桥梁系主任、博士生导师李亚东教授,在2012武汉国际桥梁科技论坛上作《桥梁事故的分析与反思》报告时透露这一消息。他还研究发现,桥梁事故原因八成系人为因素造成。
“频繁发生桥梁事故,会对国家形象、经济发展、社会运行、百姓生活等带来不利影响。”李亚东教授在作报告时定义,桥梁事故指桥梁在施工或运营过程中,因人为失误或自然灾害导致的结构整体、局部垮塌或损坏、人员伤亡、施工设备毁坏等。
李亚东介绍,按照原因,桥梁事故可分为人为失误及因灾事故两大类。其中,人为失误造成的事故比例占八成,且原因相对复杂,不过可减少和避免。具体而言,人为失误造成的事故原因可包括历史局限,比如当时对事故隐患缺乏足够认识,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这类事故可以避免;管理混乱包括管理不善、责任不明、素质低下、执行不力、质量低劣等,必须使桥梁建管规范化,这样可减少事故;决策失误则存在避免事故的知识和措施,但承办者未予贯彻。若科学决策、开展风险控制,这类事故也可以避免。
“2007年湖南凤凰沱江大桥就是属于管理混乱造成,属于‘豆腐渣工程’。而2011年浙江上虞市境内的春晖立交桥事故、2012年8月哈尔滨阳明滩大桥事故是否属于决策失误,需要打个问号。”李亚东提出,许多出事的桥梁都采用的独柱墩形式,那么建桥人应该思考的是,在普遍超载的现实情况下,主管工程师该如何更安全地选用独柱墩设计。
◇数据分析
81%桥梁事故系人为因素造成
李亚东通过书籍、文献、网络等渠道收集了国内外700例桥梁事故,其中国内138起,国外562起。他进行的数据分析显示,20世纪50年代后,桥梁事故明显增多。其中,按阶段分,在施工阶段出事故的占31%,在运营阶段出事故的占69%;按原因分,自然因素造成桥梁事故占19%,人为因素占81%;按结果分,完全垮塌占45%,部分损坏占54%,还有1%未知。
就桥梁事故的具体原因来说,施工、碰撞、水害、设计失误、超载等,形成了事故的主要原因。不过,李亚东也认为,诱发桥梁事故的原因,往往是多种不利因素的共同作用。就中国的数据而言,138起事故桥例,施工原因占26.8%,其次为水害原因占23.2%、超载占15.2%,碰撞占13%,还有地震、腐蚀、疲劳等其他原因占18.2%,设计仅占3.6%。
李亚东还对查询到开通时间的181起桥梁事故进行了分析,其中美国55起,欧洲44起,中国70起,调查发现,从开通到出现事故的平均时间为29年,其中美国24年、欧洲39年、中国25年,远短于设计期望的使用寿命。
为此,他建议在桥梁建设和维护过程中,应提高管理水平、避防自然灾害、注重工程质量等,从而避免桥梁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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