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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民权“1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原因初步查明

2012-12-19   来源:新华网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记者18日从公安部获悉,造成12人死亡、23人受伤的河南民权1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主要原因现已初步查明,系客车超速行驶、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导致。  据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初步调查情况看,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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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8日从公安部获悉,造成12人死亡、23人受伤的河南民权“1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主要原因现已初步查明,系客车超速行驶、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导致。

  据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初步调查情况看,该起事故还暴露出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诸多问题:

  一是运输公司车辆挂靠严重。该公司共有登记注册客运车辆1560台,90%的客运车辆为个人出资入股方式购买,属挂靠经营。此次肇事大型客车豫NA3768实际车主即肇事驾驶人于平生。该公司长期未配备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管理层不了解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要求,对所属车辆及其安全管理情况不掌握。

  二是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肇事大型客车GPS信息显示,自商丘客运总站出发至事故发生地,运行2小时,7次违规停车站外上下客,至事故发生前连续超速行驶并多次报警,运输企业却未发现和纠正。此外,该公司车辆例保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每天出车前的安全例保检查严重不负责任,大部分机动车检测工作仅凭肉眼观察便开具机动车例行检车单。

  三是运输企业对所属从业驾驶人严重失管失察。肇事驾驶人于平生2012年以来交通违法记录达13次,6月曾因累计记满12分参加培训,积分清零后,又再次记分达到12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公司应当解除聘用,当地公安交管部门也向公司下达了解聘建议通知,但该公司未采取相应措施。事故发生时,该驾驶人仍有2次违法行为未处理。

  四是安全教育防范规定流于形式。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规定每周1次安全例会,但肇事驾驶人于平生在事故发生前半个月时间内,未参加过公司的安全例会教育,也没有参加过补课。

  目前,肇事客车驾驶人于平生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肇事客车所属商丘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7名相关责任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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