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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和安全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的通知[2013]

2013-06-24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和安全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函〔2013〕97号各有关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定于2013年6月27日在北京召开安全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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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和安全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函〔2013〕97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定于2013年6月27日在北京召开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安全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部有关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工作部署,总结上一届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安全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交流安全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经验,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

  二、与会人员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安全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华北科技学院有关负责人。特邀请教育部有关司局、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评议组、安全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出席会议。与会单位及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6月27日(26日报到),会期一天。

  (二)地点:北京西郊宾馆(地址:海淀区王庄路18号,交通路线图见附件2;联系电话:010-62322288)。

  四、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会议人员填写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3),于6月24日前反馈华北科技学院(联系人及电话:张亮、徐景德,010-61594811转601<带传真>、61595112)。

  (二)请与会的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委员结合所在院校安全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实践教学改革、校企联合办学等方面的工作,准备经验交流材料(不超过3000字,发言不超过10分钟,并准备PPT演示文档),于6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lzhang@ncist.edu.cn。

  附件:

  1、与会单位及人员名单

  2、北京西郊宾馆交通路线图

  3、会议代表回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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